一、功能概要
为支持对于使用Alibaba.com Pay在线支付方式下的物流单合并发货需求,Alibaba.com Pay进行了功能迭代,对于10笔订单内、且累计发货金额在25000美元内的物流单,允许进行合并发货。
二、功能介绍
1、适用订单类型:已完成Alibaba.com Pay在线支付方式关联的Alibaba.com Pay订单,其中Alibaba.com Pay在线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借记卡、Apple pay、Google Pay、Paypal、非洲13国手机钱包或本地银行转账支付、巴西及墨西哥钱包支付等在线支付方式,不含跨境TT、本地TT支付方式。
2、适用发货单据:物流单(含快递单、提单);
3、合并发货上限:物流单已绑定的订单(含审核中、审核成功)数量小于或等于10笔,且物流单已绑定的订单涉及的发货金额小于或等于25000美元;同时剔除已退款、已拒付订单;
4、合并发货操作规则:商家在订单的发货凭证页面提交发货凭证,系统将自动校验上述条件并作合并发货校验的提示,具体为:
-
情形1:上传的物流单据过往未绑定过订单,上传后正常审核,无合并发货校验,详见下述示意图:

-
情形2:上传的物流单据已绑定过其他订单,但未触及上限(10笔/25000美元),系统将提示本次物流单的发货将于其他订单视同合并发货,详见下述示意图:

-
情形3:上传的物流单据已绑定过其他订单,但已触及上限(10笔/25000美元),系统将提示本次物流单的发货金额/笔数已超限,无法提交,详见下述示意图:

三、FAQ
Q1:Alibaba.com Pay订单的报关单出口适用该线上合并发货校验吗?
答:本次功能迭代仅限于Alibaba.com Pay在线支付订单的物流单合并发货,不适用于Alibaba.com Pay的报关单出口方式,报关单出口的合并发货需求请咨询供应链拍档或服务顾问。
Q2:只有Alibaba.com Pay的在线支付的支付方式关联的订单,才可以使用物流单的合并发货功能吗?
答:是的,其他支付方式订单暂不允许进行物流单合并发货。
Q3:为什么符合10笔订单内、且累计发货金额在25000美元内的物流单,在上传发货凭证仍会报错“物流单/提单号不允许被重复使用”?
答:不同主账号/子账号起草的订单不允许合并发货,需使用对应起草订单的主账号/子账号进行上传物流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