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TT,部分LC为混合收汇方式,下信用证结算的信用保障订单时,信用保障订单金额应为LC收款部分的金额,而非总收款金额。
若是非代理交单或代理交单模式,订单项下的所有货物必须通过一达通报关出口,即基础订单金额应为总收款金额,其中:
1.TT部分可付款至一达通收汇子账号,或与该买家起草一达通出口的信用保障订单,TT通过信用保障订单子账号收汇并关联,后续申请TT和LC合并发货;
2.信用证部分按信用证约定交单,收汇后自动匹配至您在一达通的资金帐户。 若是TALC模式,TT部分收到您自己的对公账户,信用证部分按信用证约定交单,由阿里巴巴信用证组代为交单收汇。
注意:混合收汇的订单,在制作LC相关文件时,正常情况下需要按总订单金额制单,其中信用证约定的交单商业发票应显示所有出货货物明细,总订单金额及TT预付款
例如:总订单金额100RMB,30RMBTT作为预付款,70RMB LC收汇。所有文件按100RMB 制作 ,交单商业发票显示总金额RMB100,列明RMB30属于TT预收,RMB70属于信用证交单收汇;开证时建议在信用证的条款47A项中列明总订单金额,并明确30%部分已TT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