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办理中需更改证:
1、请将原证书退回给当时办证服务商,服务商联系方式,请在产地证订单详情中查看。
2、后发证书的,是在原证书上标注后发字样,然后签证机构在更改的地方盖章,这种情况,需要提供报关单,提单的复印件以及情况说明。
注:超过了正常证书办理期限的叫后发证书。办理期限主要是以出运日期来确认,个别证书以报关日期来确认。凡是后发证书,在提供草稿件时要一并提供相关提单和报关单号码及日期,日本不接受后发证书。
产地证办理中需重办证:错证,要重新办理,改发票号码。
1、如果产品证信息有误,还未提交办理正本,可联系您的服务商退单。
2、如已经提交办理正本,需要系统重新下单,按新证计算费用(各子公司贸促会原产地证办证时效、收费),在提交办理正本之前,请确认好内容。
【FAQ】
1、产地证正本已寄出,服务商原因导致需要重办,如何操作?
产地证正本已寄出,服务商原因导致需要重办,请您在系统下一份更改证。
若服务商已经递交确认件给您确认,因您未确认清楚导致重办,费用需要您自行承担,如服务商录单错误导致重办,您可联系拍档或顾问申请费用调整,免除更改证费用。为确保产地证在国外能正常使用,请注意清关资料信息应与产地证信息保持一致。
2、产地证正本已寄出,因需要改单或者重办,如何操作?
若您的产地证正本已寄出,需分以下情况分析:
1)若您的发票号码不变,系统重新下单,需要您将原件寄回给服务商,服务商收到正本后将其原证书交回商检局,您重新领取新证书,但出单较慢。
2)若您的发票号码更改,系统重新下单,相当于一份新证,无需寄原证书给服务商,出单较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