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板参考如下:
合同、发票、装箱单模板(具体以实际上线为准)
代理出口委托书模板(具体以实际上线为准)
2、PS:自2020年10月12日起海关申报内容有更新,更新细则如下:
A、买卖双方的合同内容/发票/装箱单:卖方为真实卖家主体,一达通为出口代理人;
B、买卖双方的合同:内容条款新增“卖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买家独立承担产品质量、包装、交货或售后服务等货物贸易所致的法律责任及相关产品违约损失。任何由于货物贸易所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买家只能向卖方追偿。各方确认出口代理人作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接受卖家委托提供外贸综合服务,代理卖家办理相关出口手续,未介入、参与买卖家的贸易、货物运输过程。”;
C、原报检资料中的《供货合作合同》和《销售合同书》删除,报检资料中的合同、发票、箱单按照最新版本增加“出口代理人信息”;
D、《代理出口委托书》模板在原有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
E、删除《报关委托书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