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关单格式及填制规范修改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2019年第18号公告主要是在2018年第60号公告的基础上,针对免税品经营单位的业务场景进行了大量的增补和细化,同时对汽车零部件、反倾销商品的申报要求进行了补充。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8年第60号公告同时废止。
公告链接: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2、两个政策的修改对比点,详见: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修订2019年对比201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