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近期对出口钢材类产品重量加大查验力度,重量不实会影响您的通关时效,并带来经济处罚。
主要内容如下:
1、出口钢材类产品必须严格过磅,如实申报。
产品品名包含但不限于:不锈钢板,热冷轧板材,无缝钢管,空心异型材,螺纹钢,石油管,天然气管,合金钢,涂彩板,圆管,方管等 钢材类产品。
产品海关类目:72章、73章的7301~7306。
2、一达通将加强钢材类产品风险核查,请您下单同时上传“过磅单”(或其他重量证明文件)以供一达通及海关风险核查,以免因退单或改单影响通关时效。若您未按一达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一达通有权拒绝为您的相关订单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