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证与报关单不符分以下几种情况:
1、代理证品名与报关单品名不符:代理证上的品名是用国税总局公布的海关商品库中的“学名”来开,所使用的海关商品码与报关单上的一致,而且税率也一致,一般不影响退税。如需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其他委托企业如税局确定不认可用学名开具的代理证,请反馈给拍档,一达通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重新出具代理证。
2、代理证上面的数量与报关单上不一致:代理证的数量和单位使用的是电子口岸的法定单位和法定数量,一般建议发票单位及数量与代理证一致,如您开票的单位不是法定单位,只要是报关单上有的单位和数量,就可以正常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需折算成法定单位和数量申报即可。
3、代理证上面的合同号与报关单上的合同号不一致:代理证是根据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合同协议号或者委托一达通订单号办理。不同子公司税局要求不同,一般不影响退税申报。
4、代理证上面的币种、金额与报关单上不一致:代理证明中显示的币种为报关币种,与报关单中一致,代理证明中的金额统一为美元离岸价,实际已换算成美元价格并扣除掉运保费后的金额,同时该金额为税局预审时反馈的金额,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退税申报。
5、代理证上面的重量和报关单不一致:代理证办理不涉及重量信息,若重量和报关单不一致,需您自行判断或咨询税局是否需要改单。最终以税局意见为准。
6、海关改单境内货源地与代理证不一致:代理证办理不涉及境内货源地信息,若重量和报关单不一致,需您咨询税局是否需要改单。最终以税局意见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