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35号公告,一达通作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税局要求一达通有责任及义务保管备案单证,留存企业备查。
税局核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手段 :函调、审核备案单证、或是其他核查手段。相关的退税进程因税务机关审核要求而定,上传备案单证不意味对应的订单能获得退税。
3+N订单才需要提供备案单证资料,2+N订单不需要。
浙江一达通子公司的订单,2015年出口的都需要上传。其他子公司2016 年出口的订单需要回寄或回传备案单证。建议合同在开票20天内上传,运输单据在通关放行30天内上传。
针对上传的备案单证,一达通税务有专门团队负责审核。针对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将被退回重传, 并写明退回的原因。
备案单证包括:
新政订单:外贸合同+运输提运单国内段(仅部分客户需要提供)+运输提运单(国际段)+放行条/装货单+离境备案清单(需要的情况下要提供);
老政订单:供货合作合同+运输提运单(国际段)+放行条/装货单+离境备案清单(需要的情况下要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