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适用退(免)税政策(一般指外贸企业)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免税货物销售额”栏,同时,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免税”对应行列。
2)将适用免抵退税政策(一般指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栏,同时,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免抵退税”对应行列。
3)委托出口的货物的2N订单 ,委托方应在货物劳务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凭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是否需要填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具体请以当地主管税局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