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所需资料及税务相关规定如下: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
(1)《出口退(免)税备案表》2 份及相关电子信息。(PS:在填写《出口退(免)税备案表》时,需填写的“企业海关代码”,企业有海关报关资质证就有海关代码,生产企业若无资质,税务机关虚拟给定)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商务主管部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关主管部门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信息中没有银行账号信息或信息需修改的提供)。---银行
(5)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应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提供上述第(2)、(3)项资料;(2017年新政后税局审核系统升级,需要客户有出口退税资格备案才能办理代理证)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