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申报退税的货物,需在出口次年4月前完成足额收汇,如果在出口次年4月前未能足额收汇,也不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存在特殊情形的,那么出口企业就不能适用退(免)税政策,而是改为适用免税政策。已经申报取得退税款的,要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退税款已经退下来了,外汇未收齐有风险吗?
阿里国际站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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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申报退税的货物,需在出口次年4月前完成足额收汇,如果在出口次年4月前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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