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在2019年4月1日(含当日)后出口(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的订单,原则上按最新的公告规定税率开票给一达通,即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若您当地主管税局有其他开票税率要求,您可按当地税局要求执行(江苏、南京、无锡、常州一达通除外)。
2、针对2019年3月31日(含当日)前出口(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的订单,原则上按原税率(16%和10%)开票给一达通。若您当地主管税局有其他开票税率要求,您可按当地税局要求执行(江苏、南京、无锡、常州一达通除外)。
3、江苏、南京、无锡、常州一达通四家子公司,2019年3月31日(含当日)前报关出口(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的订单,按原税率(16%和10%)开票给一达通。2019年4月1日(含当日)后完成出口(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的订单,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4、建议您对上述开票税率,提前征求主管税局意见,避免产生后续无法退税或者其他后果。
若您当地主管税局有其他开票税率(16%、10%)要求,可按当地税局要求执行,现系统已支持您自行选择生成16%、10%。
注:以上发票税率需与开票资料一致,则不影响收票及垫付退税。
如何修改税率,请详见:怎么修改退税发票增值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