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一达通代理出口收款服务,提升客户通过一达通合规收取货款的意识,现《关于不当使用平台收汇账户的处理规则》升级为《一达通代理出口服务收款规则》,对具体的不当使用一达通代理出口服务收款的情形内容进行了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一达通代理出口(2N+3N)服务违规收款行为及处理
1、不合理及不正当收款行为:指用户未按照一达通代理收汇结算服务规则收取货款的行为包括:
序号 |
不合理及不正当收款行为 |
处置措施 |
1 |
收取的款项非代理出口服务项下对应的货款 |
对用户违规的款项进行原路退汇处理或停止提供代理收汇结算服务 |
2 |
代收与交易无关的第三方款项 |
3 |
收取与一达通代理出口项下对应买家无合理代付关系证明的第三方付款人支付的款项 |
4 |
付款人国别与对应交易订单的出口目的国、收货人所在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 |
5 |
收取违反一达通代理出口服务适用的联合国决议与相应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包括遵守联合国决议、中国、美国、欧盟等相应国家/地区贸易制裁法律法规)规定的款项 |
6 |
订单取消,订单项下收取的款项未通过原路径进行退汇的 |
7 |
收取货款后90个自然日内没有进行贸易背景申报 |
对用户违规的款项进行原路退汇处理 |
8
|
汇款报文中收款人名称与卖家收汇子账号名称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 |
对用户违规的款项进行原路退汇处理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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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子账号英文名称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英文名不一致,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且不配合修改 |
对应子账户进行关闭 |
2、其他异常行为包括:
序号 |
其他异常行为 |
处置措施 |
1 |
一达通代理收汇项下的付款人通过付款行发起交易款项更正或退汇申请 |
临时冻结用户通过一达通收取的外汇款项或限制提现
|
2 |
用户无法提供交易订单对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料以证明其贸易背景真实性 |
3 |
用户交易订单涉嫌违反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等已被相关国家/地区的监管或执法机构调查的 |
4 |
汇款报文中收款人名称与卖家收汇子账号名称不一致 |
3、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收汇行为,主要指用户通过委托一达通代理出口并收取外汇款项,但未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通过一达通收汇的行为,包括:
序号 |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收汇行为 |
处置措施 |
1 |
通过一达通收汇未通过一达通出口 |
一达通将对用户违规的款项进行原路退汇处理或停止提供代理收汇结算服务 |
2 |
通过一达通出口未通过一达通收汇 |
一达通将停止提供出口代理通关服务 |
4、如用户出现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且卖家拒不配合一达通相关处理的,一达通将保留终止提供外贸综合服务的权利。
【温馨提示】:
① 如用户违反本规则第1条不合理及不正当收款行为及第3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收汇行为的相关规定,在收到一达通违规行为认定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未进行申诉或者申诉不成立的,一达通将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② 一达通依据本规则的处置并不免除用户根据法律法规、一达通平台其他规则和协议或买卖双方其他约定内容中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③ 本规则为一达通平台规则的组成部分,本规则规定与一达通平台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尽事宜以一达通平台规则规定为准。
④ 阿里巴巴国际站收款规则请详见:阿里巴巴国际站在线交易订单收款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