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客户订单确实无法满足审核通过的要求,建议相关订单转2N(由一达通出具代理证明、由客户自行退税)处理、或者转免税处理;后续订单如操作3N模式,请提前预留和准备符合的相关文件。
历史订单的判断标准与相关材料审核处理要求:
1、申报方式为EXW的订单:报关单的申报日期在2025年11月18日之前
2、申报方式为FOB/CIF/CNF的订单:对应国际运费/国内运费/报关费发票的开票日期在2025年11月18日之前;
a)报关费发票:
● 在2025年11月之前形成的备案单证,EXW的方式下,卖家承担报关费,则报关费环节无需提供文件;
● 在2025年11月之后形成的备案单证,需要按规则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规则内容:如果是工厂承担报关费,要求提供报关费发票;如果是外商承担报关费的,提供工厂向货代发送报关信息的邮件或信息,要求不遮盖收发件人账号、收发件时间等信息。】
b)国内运输资料:
● 在2025年11月之前形成的备案单证,EXW的方式下,国内段物流单证,提供其一或者其二即可。
● 在2025年11月之后形成的备案单证,其一与其二都需要提供:
○ 其一,提供包含车牌、司机信息的发货指令或通知截图(如邮件、信息等),要求不遮盖收发件人账号、收发件时间等信息;
○ 其二,提供工厂交货单(交货清单)、或运输公司提货签收单、或入仓单,要求有收货方签字。
c)国内运输与报关费发票合并开票:
● 在2025年11月之前形成的备案单证可酌情接受账单佐证方式,若发票合并开具“代理运费”项目,可以附账单明细列明报关费、国内运费等分项金额进行佐证。
● 在2025年11月之后形成的备案单证必须拆分开具,不再接受合并发票加备注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