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涉及高危工艺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药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危险化学品且有储存设施,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建设项目等); (3)总图的主要功能布局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是指厂区功能分区发生明显变化等); (4)主要技术(含微通道、管式反应器、间歇改连续等技术)、工艺路线、原料、产品方案(含中间产品、副产品)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间歇工艺改连续工艺,所采用的化学或物理加工工艺路线发生变化,反应设备的单个容积或总容积增加,产品分离、精制及溶剂回收等后处理单元工艺、技术、规模整体发生变化或危险化学品持液量增加等); (5)增加危险化学品储存(含仓储)设施以及装卸、分装、充装等设施,或者扩大其规模的(包括增加危险化学品储存品种、数量、能力等); (6)危险化学品储存(含仓储)设施变更储存品种、储存分区等,安全风险增加的。 |
|
|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总图布局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是指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厂房、装置单元、仓库、罐区等场所的位置发生变化等); (3)厂房、工艺装置等生产设施内功能布局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是指生产车间、厂房、装置单元内部的设备、设施、管道的位置发生整体变化等)。 |
|
|
(2)建筑物防火分区、建筑结构发生变化的(包括建筑物内局部设置防火分区,建筑物抗爆加固,敞开式、半封闭厂房改为封闭式厂房等); (3)危险化学品储存(含仓储)设施变更储存品种、储存分区、单个储罐容积(总储量不增加)等,且安全风险不增加的; (4)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原料不变,变更催化剂、溶剂等辅料品种的; (5)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不变,原设计文件中的中间产物变为产品的; (6)操作参数变化,超出原设计指标范围,但不超出设备允许范围的; (7)产品分离、精制及溶剂回收等后处理单元工艺、技术、规模整体未发生变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包括增加处理设备设施,持液量不变的设备尺寸调整,玻璃冷凝器改石墨烯等冷凝器等); (8)主要反应设备材质、结构发生变化或容积调整的(包括设备材质调整,设备结构优化等)。 |
|
|
|
>
四类变更(冀应急〔2026〕12号)
合规及风险管理2026-09-08
7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合规及风险管理
1234
内容 203
粉丝 0
总阅读7.0k
粉丝0
内容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