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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事件 | 2026年7-8月银行业典型风险事件洞察报告

风险事件 | 2026年7-8月银行业典型风险事件洞察报告 极客合规
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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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7-8月,极客洞察团队精选出20起典型银行业风险事件形成本报告,涉及20家金融机构,4类业务,11个地区,金额合计约14.55亿元。
前言

银行业典型风险事件洞察报告旨在监测、精选与专业解析银行业风险事件,汇总形成月度洞察报告,助力银行合规人员高效把握行业风险动态,真正读懂风险、用好案例,实现从“被动接收信息”到“主动赋能管理”的跨越。

本报告所称“银行风险事件”是指各类金融媒体报道的银行业相关负面事件,包括银行业务相关的刑事案件、银行操作风险事件、银行业务纠纷与投诉等。

极客洞察团队持续监测主流金融媒体及可靠行业自媒体渠道,对于风险事件报道进行交叉验证和内容筛选,剔除信息不完整或来源可靠性不足的事件,精选内容详实、事实清晰的风险事件作为解析案例。

本报告中的“风险事件解析”是指针对精选入库的风险事件按照"事件概述—事件剖析—事件启示"三个模块进行结构化处理,形成标准化的解析成果。风险解析方法点击蓝字查看:

从“看到风险”到“读懂风险”:银行合规人必备的风险事件分析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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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8月,极客洞察团队精选出20起典型银行业风险事件形成本报告,涉及20家金融机构,4类业务,11地区,金额合计约14.55亿元。
从事件类型构成来看,7-8月典型风险事件呈现以下特征:
  • 信贷管理领域涉事次数最多,共13起,占7-8典型事件总数的59%,显著高于其他业务领域,表明信贷业务各环节仍是银行业风险暴露最集中的区域;
  • 已知机构中,典型风险事件主要集中在股份制银行(5起,25%)和国有大行(4起20%)这两类机构业务体量大、网点覆盖广,风险暴露面较宽,事件数量因此相对较多;
  • 金额在>100万,≤1000万元区间的事件共8起,占事件总数的40%,构成7-8月典型风险事件的主体金额区间
此外,7-8月典型风险事件中,有起涉事金额超过1亿元的支付结算领域事件涉事金额为11亿元。该事件是一起银行员工勾结外部人员、利用村镇银行同业账户串联多家机构实施票据诈骗的事件。此类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员合谋、跨机构串联实施的票据诈骗行为,往往呈现出跨机构传导、长周期潜伏的系统性破坏特征,违规资金沿转贴现链条在多家机构之间流转放大,直至链条断裂才集中暴露。合规管理工作中,需重点关注同业账户实际控制人核查、印章与授权文件真伪验证、异常贴现链条穿透审查等环节,同时警惕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以机构名义对外撮合业务、将个人行为裹挟进银行信用的情形。对此,可通过健全同业账户准入与持续监控、完善票据业务跨行交易核验、强化员工异常资金往来常态化监测等举措,提前发现并阻断违规操作链条,避免风险持续累积造成更大范围的损失。

机构类型分布

从涉事机构类型来看,7-8月典型风险事件中覆盖了股份制银行未披露银行、国有大行、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六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已知机构类型中股份制银行5起,占比25%)是涉事次数最多的机构,其次是国有大行4起,占比20%)和农商行(4起,占比20%这三类机构合计占比超过7-8月风险事件的主要涉事主体

省份分布

从涉事省份来看,7-8月典型风险事件中共覆盖11个地区,地理分布较为分散。重庆及河南以3起事件居于首位,占比均为15%;黑龙江、甘肃等地以2起事件并列第二,占比均为10%;其余等地各发生1起,占比均为5%

涉事金额分布

从涉事金额来看,7-8月典型风险事件中涉事金额合计约14.55亿元。排名前三的金额区间为:>100万,≤1000万(8占比45%)、>1000万,≤5000万(6占比40%);≤100万3起占比15%)。

业务领域分布

从业务领域来看,7-8月典型风险事件中共涉及4类业务。其中,涉事数量最多的领域为信贷管理,相关事件多达13起,占比59%;财富与资产管理领域发生5起,占比23%;支付结算领域发生3起,占比14%;内控、合规、案防领域共发生1起,占比4%。
如下为本次报告中2个风险事件解析的内容节选。
6、风险事件解析:某农商行支行原行长违法发放贷款事件
一、事件概述
2026年8月,金融媒体报道了一起银行员工违法发放贷款事件。
山西公安经侦部门从一起异常警情入手深挖彻查,成功侦破某农商行支行原行长王某特大违法发放贷款案,王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000余万元,公安机关共对1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条由银行内鬼牵线、多级中介流水线造假、招揽社会人员充当背债人的金融黑灰产链条被彻底斩断。
案件线索源于2025年7月8日属地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某农商行支行门口聚集大量人员,这些人员多为外地人、无固定工作,部分人称通过中介牵线介绍找支行行长王某办理贷款,且对贷款用途语焉不详,连基本的还款来源都说不清楚。民警随即上报经侦部门。经查,43岁的王某自2022年7月起担任该农商行支行行长,手握信贷审批关键权限;其一心谋求农商行总行副行长的职位,寄希望于通过亮眼的存贷款业绩实现晋升,为完成业绩指标,不惜通过中介引入大额过桥资金,仅手续费就支付了约1000万元,在高额成本和追求业绩的双重压力下,走上了以贷还贷、借新还旧、层层分赃的犯罪道路。
以涉案人员孔某的骗贷事实为例:孔某25岁,没有固定工作,因投资经营酒店失败急需10万元周转,由于名下无资产、资信不达标,在多家银行申请贷款均遭拒绝,后结识中介李某。李某承诺可以帮其办成贷款,但条件是贷款要多贷一部分交由银行领导使用、对应利息由孔某承担,同时还要支付到手金额15%的好处费,急于用钱的孔某全部同意。随后,李某将孔某介绍给上级中介任某,任某专门针对银行贷前审查开展话术培训,教孔某虚构职业、收入、资产;培训完成后孔某又被交到一级中介贾某手中,由贾某炮制虚假财产证明材料,警方在贾某住处查获了大量伪造公章和协议模板。全套虚假资料准备妥当后,贾某凭借和王某的私人关系直接报送了贷款申请,王某明知材料造假、申请人不符合放贷条件,却依旧一路绿灯完成审批放款。2022年10月2日,300万元贷款发放至孔某账户,资金随即转出到张某账户,当日便被全部取现,资金线索一度中断;警方核查发现取款当天张某在北京,根本不可能操作取现,属于典型的人卡分离,结合银行网点公共视频基本锁定实际取现人就是中介李某,并在获取关联人员口供后查明资金去向:这笔300万元贷款,孔某实际到手仅8.5万元,中介李某截留1.5万元好处费,剩下的290万元全部交由王某支配使用。
该犯罪模式依靠不断借新还旧持续运转,背债人背负巨额债务、中介赚取灰色好处、银行内鬼占用绝大部分贷款,直到2025年8月,王某的资金缺口彻底失控,大批贷款客户集中反映问题,风险集中爆发。2025年8月16日,山西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对王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背债客户、各级中介、银行内部涉案人员展开全链条打击,共对1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王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000余万元,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事件剖析
下面我们将从业务、角色、风险三个维度结合事件细节进行剖析:
1、业务分析
该事件涉及的银行业务是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这类贷款面向个体经营者,用于满足个人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业务审批会重点核查申请人的职业情况、收入水平、资产状况以及实际经营背景,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明确要求,贷款发放需要依托完整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流程开展,贷款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经营用途。
2、角色分析
该事件涉及关键角色为王某、职业背债人孔某及背债客户群体、各级中介、某农商行支行。以下是对关键角色的具体分析:
(1)王某
农商行支行行长,其为谋求农商行总行副行长职位,通过中介引入大额过桥资金并支付手续费约1000万元,以完成存贷款业绩指标;在孔某贷款业务中,明知材料造假、申请人不符合放贷条件,仍一路绿灯完成审批放款;利用信贷审批权限违规发放贷款填补资金缺口,将290万元贷款资金纳为个人支配,走上以贷还贷、借新还旧、层层分赃的犯罪道路。
(2)职业背债人孔某及背债客户群体
背债人是以自己名义为他人套取银行贷款、仅获取少量好处费却背负全部债务的借款人,孔某25岁、无固定工作,因投资经营酒店失败急需10万元周转,是背债客户群体的典型代表。其名下无资产、资信不达标,在多家银行申请贷款被拒后,接受中介李某提出的贷款要多贷一部分交由银行领导使用、对应利息自担、支付到手金额15%好处费的苛刻条件,配合接受话术培训、虚构职业收入资产、使用虚假材料申请贷款;300万元贷款发放后其仅实际到手8.5万元。
(3)各级中介
中介是串联背债人与银行内鬼的中间环节,形成分工明确的流水线结构,李某负责揽客牵线,上级中介任某负责贷前审查话术培训,一级中介贾某负责炮制虚假材料并凭借与王某的私人关系报送贷款申请。李某以承诺办成贷款、收取到手金额15%好处费的方式招揽孔某等急用钱人员,并在贷款发放当日实际操作取现、截留1.5万元好处费;任某专门针对银行贷前审查开展话术培训,教唆孔某虚构职业、收入、资产;贾某在住处存放大量伪造公章和协议模板,炮制虚假财产证明材料,直接向王某报送造假贷款申请。
(4)某农商行支行
信贷业务的经营主体,支行信贷审批权限实际集中于王某个人,其明知材料造假仍完成审批放款,行内未形成任何制衡与干预;该支行门口聚集大量异地无业人员集中办理信贷业务的反常现象未被银行识别上报;贷款发放当日大额转出取现、资金流入行长个人支配,未被监测预警;王某为业绩引入大额过桥资金、以贷还贷,银行对存贷款异常波动缺乏监测。
3、风险分析
以下是该事件中反映出的风险点分析:
(1)信贷审批权缺乏制衡,行长明知造假仍违规放贷
王某自2022年7月起担任支行行长,手握信贷审批关键权限,为谋求总行副行长职位通过中介引入大额过桥资金、支付手续费约1000万元,在孔某贷款业务中明知材料造假、申请人不符合放贷条件,仍一路绿灯完成审批放款。支行行长的信贷审批权缺乏有效的分权制衡和履职监督,业绩考核压力与个人晋升诉求叠加,审批权沦为完成业绩和填补资金缺口的工具,其异常行为长期未被行内识别和纠正,员工行为管理严重缺位。
(2)贷前调查流于形式,流水线造假材料未被识别
孔某名下无资产、资信不达标,经任某话术培训虚构职业收入资产,贾某炮制虚假财产证明材料并使用伪造公章和协议模板,凭借与王某的私人关系直接报送贷款申请即获批300万元;该支行门口聚集大量异地无业人员集中办理信贷业务,对贷款用途语焉不详、还款来源说不清。银行贷前调查和材料真实性核验流于形式,对客户群体反常、材料系批量炮制、借款人资质与贷款金额明显不匹配等风险信号缺乏识别,流水线造假轻易穿透贷前审查防线。
(3)资金流向监控失效,贷款放款当日即被取现转移
2022年10月2日,300万元贷款发放至孔某账户后随即转出至张某账户,当日便被全部取现,资金线索一度中断;孔某实际到手仅8.5万元,剩余290万元全部交由王某支配使用。银行对贷款资金用途和流向缺乏跟踪监测,对放款当日大额转出、全额取现等异常情形未设置预警和拦截,受托支付和用途管控要求未落实,贷款资金实际沦为行长个人可支配资金。
(4)中介黑灰产缺乏联防治理,职业背债乱象规模化滋生
中介李某揽客并收取到手金额15%的好处费、任某开展话术培训、贾某炮制虚假材料并凭与王某私人关系报送申请,分工明确、层层分赃,形成职业背债人背负巨额债务、中介赚取灰色收益、银行内鬼占用绝大部分贷款的核心模式。银行对员工与中介人员往来缺乏排查,对伪造公章、批量造假等外部违法线索未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黑灰产链条得以流水线化运转并持续蔓延三年之久。
三、事件启示
为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全面提升运营的稳健性,金融机构应以此为鉴,以下是针对该事件中风险点的相应防范措施建议:
1、强化信贷审批制衡与关键岗位监督,防止审批权沦为个人工具
落实审贷分离和授权管理,对支行行长等关键岗位的审批行为实行定期审计和履职监督;建立审批业务抽查复核机制,对短期内集中放贷、批量异常业务重点核查;畅通内部举报渠道,对明知造假仍审批放款的行为从严追责,确保审批权在制衡框架内运行。
2、严格贷前调查与材料核验,穿透识别流水线造假
对借款人职业、收入、资产信息逐一实地核实和交叉验证,对异地人员集中办理、材料高度雷同、借款人资质与贷款金额明显不匹配等异常情形一律重点审查或退回;加强印章、文书真实性鉴别,防范伪造公章和协议模板蒙混过关,把好贷款真实性第一道关口。
3、健全贷款资金流向监测机制,拦截放款当日大额转取现
对贷款资金实行全流程流向跟踪,对放款当日大额转账、快速取现、资金流入与借款人经营无关的第三人账户等异常情形建立实时预警和拦截机制;发现资金被挪用的立即冻结核查、上报处置并移送线索,防止资金线索中断、损失扩大。
4、加强银警协防与中介治理,铲除职业背债黑灰产
严格员工与中介人员往来行为的监测排查,严禁员工参与、协助中介介绍业务或收受好处;对伪造公章、批量造假等外部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银警联防联控和信息共享机制;配合打击职业背债、非法中介行为,从源头整治黑灰产生存土壤。
四、结语
支行原行长王某为谋求晋升利用信贷审批权限违规放贷、以贷还贷,职业背债人背负巨额债务,各级中介层层分赃,最终3000余万元信贷资金脱离正常轨道,风险集中爆发后才被连根拔起。该案警示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权的制衡、贷款材料的真实性核验、资金流向的监控和对员工异常行为的排查,任何一环失守都可能被内外勾结利用。唯有内控约束、员工管理、资金监控与银警协作多管齐下,才能铲除金融黑灰产滋生土壤,守住风险底线,维护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9、风险事件解析:某国有大行支行副行长挪用客户资金事件
一、事件概述
2026年8月,金融媒体报道了一起银行副行长借理财之名挪用客户千万资金的事件。
刘某先后在JT国有大行兰州天鹅湖支行、银安路支行工作期间,与该行理财产品客户张某、常某娥夫妇相熟。2013年至2017年,刘某借为二人办理“得利宝”理财产品业务之机,利用职务便利,将二人银行卡内拟用于购买理财的890万元资金转入其个人实际控制账户,资金先被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后续又被用于高利转贷,截至事发尚有283.69万元未能归还。2011年至2022年,刘某又利用为燕某华办理理财业务之机,将燕某华及其家属银行卡内计划购买“得利宝”理财产品的543万元资金挪入个人控制账户,事发时仍有344万元未能追回。此外,2021年8月23日,刘某还违规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使用储户李某治的银行存单办理质押,以李某治名义办理10万元贷款,所得款项用于清偿个人债务,该笔资金直至事发仍未归还。综合全案,刘某累计挪用客户资金合计1443.34万元。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刘某身为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客户资金,用于投资理财、高利转贷、归还个人借款等,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对其违法所得637.6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其中283.69万元发还张某、常某娥,344万元发还燕某华,10万元发还李某治。
刑事判决生效后,刘某的违法所得始终未能全部追缴退赔。为挽回经济损失,张某、常某娥、燕某华三人将JT国有大行兰州天鹅湖支行诉至法院,提起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审理认定,刘某利用其支行副行长、沃德客户经理的职务身份,虚构土地、轨道交通等银行理财项目,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诱使三人出资,并指令三人将资金转入其实际控制的第三方个人账户;三人提交的《“得利宝”理财产品质押借款合同》均系刘某伪造,性质为借款合同,不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委托理财合同关系;本案许诺的8%-10%年化收益显著高于三人过往在该支行购买正规理财4%-5%的收益水平,三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存在重大过失,不符合表见代理法定构成要件。
法院同时指出,刘某得以实施犯罪与其先后任职客户经理、副行长乃至支行负责人的职务身份直接相关,该支行虽提交专项检查工作汇报试图证明已落实员工监督管理,但从犯罪实施过程及实际损害后果看,该行并未真正落实监管义务,案涉资金损失的发生与支行对从业人员监管缺位存在直接关联,该行具有明显过错。综合全案事实,法院酌定该支行对三名当事人的资金损失承担70%赔偿责任,分别向张某赔付452690元、向常某娥赔付981435.44元、向燕某华赔付2408062元,合计超384万元;剩余30%损失由三名当事人自行承担。为避免双重受偿,若三人后续实际取得刑事退赔款,应在重叠金额内向支行返还相应资金。
二、事件剖析
下面我们将从业务、角色、风险三个维度结合事件细节进行剖析:
1、业务分析
事件涉及的业务是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具体为“得利宝”理财产品的营销推介、合同签署与资金划转。刘某作为支行客户经理、副行长及沃德客户经理,面向张某、常某娥、燕某华等客户销售理财产品,客户基于对银行及员工职务身份的信任,将资金交由刘某办理理财业务。
该业务的特点是客户信任依赖度高、资金往来频繁、操作环节涉及多个内控节点。理财销售高度依赖客户经理与客户之间建立的长期信任关系,客户往往将资金操作委托给熟悉的客户经理办理;理财产品申购涉及合同签署、资金划转、账户绑定等多个环节,资金流向本应进入银行托管或产品募集账户,而任何偏离正常流程的资金划转都应当触发内控预警;同时理财业务具有投资属性,产品收益水平与风险等级是判断业务真实性的重要参照。
2、角色分析
该事件涉及关键角色为刘某、JT国有大行兰州天鹅湖支行、投资者张某常某娥燕某华。以下是对关键角色的具体分析:
(1)刘某
先后担任支行客户经理、副行长、沃德客户经理及支行负责人。其利用职务便利和与客户长期建立的信任关系,借为客户办理“得利宝”理财产品业务之机,虚构土地、轨道交通等银行理财项目,以8%-10%高额收益为诱饵,伪造理财合同,将客户资金转入个人实际控制账户,用于个人投资、高利转贷及偿还个人债务,并擅自以储户存单质押办理贷款。
(2)JT国有大行兰州天鹅湖支行
经营主体,刘某自2011年至2022年持续挪用客户资金长达十余年,期间历经客户经理、副行长、支行负责人等多个岗位,该支行均未能发现并制止;资金长期转入刘某个人控制的第三方账户,未触发任何内控预警;未能落实员工监督管理义务。
(3)投资者张某、常某娥、燕某华
理财客户与受害者,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长期在该支行购买理财产品。三人基于对刘某银行高管身份的信任,接受其以支行副行长、沃德客户经理身份推介的理财业务,在许诺收益显著高于正常理财水平的情况下,未甄别合同性质、未通过线上银行核查资金流向,将资金转入刘某指定的第三方个人账户,自身存在明显过失。
3、风险分析
以下是该事件中反映出的风险点分析:
(1)员工行为管理失效,高管长期违规挪用客户资金未被识别
事件中,刘某自2011年至2022年持续挪用客户资金长达十余年,其间历经客户经理、副行长、支行负责人等多个岗位晋升,违规行为非但未被发现,其职务反而不断升迁。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关键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行为管理机制在该支行均未发挥实效,反映出银行对员工八小时内外异常行为的监测手段薄弱,尤其是对掌握客户资源与资金操作权限的关键岗位人员缺乏有效制衡。
(2)理财业务操作管控缺失,客户资金流入个人账户未触发预警
事件中,刘某指令客户将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转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第三方账户,累计金额高达1443.34万元,资金流向明显偏离理财产品募集账户的正常路径,却长期未被银行内控系统识别。理财产品销售中的资金划转环节缺乏银行端的流向校验与异常预警,客户资金脱离银行体系流转而银行毫不知情,反映出理财业务操作风险管控存在漏洞。
三、事件启示
为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并全面提升运营的稳健性,金融机构应以此为鉴,以下是针对该事件中风险点的相应防范措施建议:
1、强化关键岗位员工行为管理,落实异常行为监测与制衡机制
银行应对掌握客户资源与资金操作权限的客户经理、网点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实行严格的行为管理,做实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关键岗位轮换与强制休假制度,建立覆盖资金往来、账户交易、社会关系等多维度的异常行为监测模型;对长期未轮岗、客户资金频繁经手等情形重点排查,确保员工行为管理机制真正运行有效,杜绝违规行为长期隐匿。
2、完善理财资金流向管控,建立资金划转异常预警机制
银行应在理财产品销售环节明确资金划转的唯一合规路径,向客户充分提示理财产品资金必须进入银行募集账户,不得向任何个人账户转账;建立客户资金划转与理财申购记录的自动比对机制,对客户向第三方账户的大额转账、频繁转账等异常情形及时预警并回访核实;对员工经手指导的资金划转操作实施双人复核与留痕管理,确保客户资金始终处于银行可控范围。
四、结语
客户信任是银行理财业务的根基,任何对员工履职行为的监管松懈,最终都将转化为客户损失与机构赔付。金融机构应以此为鉴,将员工行为管理与业务流程管控落到实处,让内控制度真正运行在每一个资金划转环节,切实守护客户资金安全与机构自身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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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客洞察6.0:银行合规管理数字化工具


从“看到风险”到“读懂风险”:银行合规人必备的风险事件分析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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