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8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继国务院《“十五五”碳达峰行动方案》之后,美丽中国建设领域的又一重磅文件,也是我国进入“十五五”时期后,围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出台的专项顶层设计。
我国每年产生大量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超过40亿吨,危险废物产生量约1亿吨,历史遗留堆存问题突出,非法倾倒处置事件时有发生。随着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废旧动力电池、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新型固体废物也将进入集中退役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面临新挑战。
《规划》围绕非法倾倒整治、工业固废治理、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新能源退役设备污染防治、“无废城市”建设、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等九大板块提出了26项重点任务,不仅为各地开展固废治理明确了方向,也为环保产业、资源循环利用、监测设备制造、新能源回收等领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固废污染防治进入全面攻坚期
《规划》明确指出,“十五五”时期要以有效防控固体废物全过程生态环境风险为目标,统筹推进重点攻坚和系统治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扎实推动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
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一张网”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建成一批“无废城市”。
从具体指标来看: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从2025年的约13%降至10%以下;重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量占比从约56%降至30%以下;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覆盖率达到100%。这些量化指标的设定,释放出固废治理从“面上管控”转向“精准治理”的明确信号。
专项整治行动剑指固废治理“硬骨头”
此次《规划》的一大亮点,是将专项整治作为开局之举,明确了五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非法倾倒处置固废全域专项整治。《规划》提出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现代技术手段,结合实地巡查排查,及时发现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非法拆解处置废弃设备及消费品等问题。到2030年,非法倾倒和非法处置固体废物事件发生率控制在0.2当量起数/千平方公里以内,或较2027年下降60%以上。
二是溶洞垃圾污染专项调查整治。以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建立溶洞垃圾污染问题清单。这一部署回应了近年来西南地区溶洞垃圾污染频发的现实问题。
三是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云南、湖北、贵州、四川、安徽、重庆等长江流域五省一市存量磷石膏库为重点,按照“一库一策”原则推进并完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是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环境污染隐患台账,“一场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完成高风险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
五是危险废物填埋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对达到设计库容、停用时间超过3年和环境风险高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实施封场综合治理。
这意味着,“十五五”期间,环境隐患排查、监测评估、封场修复等细分领域将释放大量项目需求。
工业固废综合治理迎来“减量提质”新阶段
《规划》提出,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链条环境监管体系,推动将环境污染风险较大的单位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范围,建设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90%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纳入平台监管。
在综合利用方面,《规划》明确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利用工作指南,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中因地制宜保障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回填相关用地需求。推动磷石膏、赤泥、锰渣、锂渣等重点固废品种无害化预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还部署了历史遗留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长江流域聚焦锰渣、锑渣等,黄河流域聚焦煤矸石、粉煤灰、赤泥等,实施分区域系统治理,完成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
对于环保企业而言,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堆场整治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领域将迎来明确的市场空间。
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进入“数字化时代”
《规划》在危险废物领域释放出强烈的数字化监管信号。提出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强化危险废物“一码贯通”实时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全面实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轨迹实时追踪。鼓励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网上交易和第三方支付业务。
在利用处置方面,《规划》提出严格限制通过利用、焚烧等处理方式可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建立利用处置设施绩效分级管理体系,推动发挥国家和区域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作用。
这一部署意味着,危险废物减量化技术、信息化监管设备、利用处置设施提标改造等领域将迎来新需求。
新能源退役设备污染防治首次纳入国家规划
随着我国风电、光伏、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早期投运的新能源设备正陆续进入退役期。此次《规划》的一大创新,是专章部署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新能源退役设备污染防治。
《规划》提出,制修订废动力电池、风电设备等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落实动力电池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者延伸责任,引导光伏电站、风电站等将退役新能源设备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支持退役新能源设备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
同时,《规划》推动扩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监管范围,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延伸责任。
可以预见,“十五五”期间,动力电池回收、风电叶片回收、光伏组件回收等新兴领域将迎来规范化发展的政策窗口期,相关技术装备和回收体系建设将获得有力推动。
“无废城市”建设扩面提质,200个左右城市纳入
“无废城市”建设是近年来固体废物治理的重要抓手。此次《规划》明确,支持200个左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全域共建“无废城市”。建立“无废指数”评价体系,开展建设进展评价。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支持中石化、国能、宝武、中化等中央企业及大型民营企业开展“无废集团”建设,探索“无废供应链”建设。
这意味着,“无废”理念正从城市层面向行业、园区、企业纵深推进,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固废减量化等相关技术服务市场将持续扩大。
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提速,智能遥感成为新方向
《规划》专门设置了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章节,提出加快完善固体废物遥感监测与智能识别技术方法,强化“遥感+人工智能”技术及装备在固体废物监管领域的应用,实现对堆(渣)场、尾矿库、填埋场等贮存处置设施及非法倾倒处置的常态化监控。
同时,加快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联网,有序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装树联”。
对于监测设备制造、遥感技术服务、智慧环保等领域的企业而言,这将释放明确的市场需求信号。
政策保障持续加力
《规划》提出,统筹用好各类既有渠道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发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
在标准体系方面,制修订磷石膏、赤泥、焚烧飞灰、工业废盐、锂渣、锰渣等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危险废物填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结语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固废治理从“末端管控”迈向“全链条治理”的新阶段。
从政策导向来看,非法倾倒专项整治、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数字化监管、新能源退役设备回收、“无废城市”建设、智能监测监管等领域将持续获得政策支持,并有望成为未来五年的投资热点。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应围绕《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加快谋划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既有渠道资金支持。对于企业而言,应把握固废治理数字化、资源化、智能化的转型方向,加快技术研发和业务布局,在绿色低碳发展的浪潮中抢占先机。
固废治理不仅是一项环保任务,更是一个蕴藏着巨大市场潜力的新兴产业赛道。谁能率先在技术、模式、服务上形成突破,谁就能在这个千亿级市场中赢得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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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月明
排版:张妍
审核:杨承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