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1日起,一项沿用32年的税收优惠正式落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7号最新公告,彻底取消外籍个人从外资企业分红免税的福利,所有外籍个人取得的外资企业股息、红利,统一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废止1994年出台的外籍分红免税旧政策,内外股东税收规则正式拉平。
一、为什么突然取消免税?看懂政策底层逻辑 |
这项免税政策诞生于1994年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国内营商环境尚未完善,为了吸引海外资金来华投资,国家专门给外籍投资者推出分红免税的特殊福利,助力招商引资。
如今32年过去,国内市场环境、营商体系已全面成熟,税收优惠不再是吸引外资的核心条件。更关键的是,旧政策存在明显弊端:
1. 税收不公平:国内股东分红需要正常缴税,外籍股东却能免税,同类型收入两种待遇,不符合税制统一公平的原则;
2. 滋生避税漏洞:不少人通过变更外籍身份、搭建空壳架构等方式钻政策空子,变相逃税,扰乱税收秩序。
此次新政落地,核心目的就是统一国内外股东税收标准、封堵套利漏洞、实现税制公平,也是国内财税规范化、法治化升级的重要信号。
|
|
本次新规规则清晰、无过渡期,执行标准简单直白:
1. 取消免税,统一20%税率
自2026年9月1日起,外籍个人从外资企业拿到的分红,全部按照20%缴纳个税,不再有免税特权。重点提醒:哪怕是政策落地前企业累积的未分配利润,9月1日后分红,也一律按新规缴税。
2. 明确缴税责任,杜绝漏税
常规情况下,企业给外籍股东分红时,需要直接代扣20%税款,并在次月15日内完成申报;若企业未代扣,外籍股东需在次年6月30日前自行完税。
3. 旧规彻底作废
沿用32年的外籍个人分红免税条款正式废止,彻底告别“外籍分红免税”时代。
三、不用硬缴20%!合法降税的核心通道:税收协定 |
很多人误以为新政后外籍股东必须全额缴纳20%个税,其实不然。我国已和114个国家及地区签订税收协定,符合条件的外籍股东,可申请优惠税率,合法降低税负。其中香港、土耳其身份是目前最常用、性价比最高的两种方案,对比清晰:
1. 香港股东:最低可降至5%税率
适用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满足两个核心条件即可享受优惠:
① 连续12个月持股境内公司比例不低于25%,短期入股无法享受优惠;
② 必须满足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心硬性门槛)。
简单来说,仅注册香港空壳公司、无员工、无场地、无实际经营的“导管公司”,会被直接判定不合规,无法享受5%优惠税率,必须按20%缴税。此前已有大型企业因此违规,最终补缴数亿元税款,风险极高。
2. 土耳其股东:统一10%固定优惠税率
根据中土税收协定,土耳其籍合规股东,分红个税可固定按10%缴纳,无持股比例分级优惠,税率稳定、规则简单,满足受益所有人条件即可申请,综合税负可控。
|
|
1. 优惠税率不会自动生效,必须主动申请
税收协定优惠需要自行提交税收居民证明、完成受益所有人备案,未主动申请的,系统一律按20%默认扣税,事后退税难度极大。
2. 拒绝形式合规,实质经营是核心
当前税务稽查重点严查空壳公司套利,单纯搭建境外架构、无实际业务、无人员资金往来的主体,一律不认可受益所有人身份,无法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3. 分红前提前规划,不事后补救
务必在企业分红前,确认自身资质、备齐备案材料、完成优惠申请,避免分红后多扣税款、无法挽回损失。
4. 全面梳理现有持股架构
持有外资企业股权的外籍股东,需重新评估持股方式、持股比例、分红节奏,尤其是香港空壳持股架构,及时排查税务风险,优化整体税负。
|
|
本次新政落地,标志着国内涉外税收彻底告别“超国民待遇”,全面走向公平化、规范化、严监管。靠外籍身份、空壳架构规避分红个税的时代彻底结束。对于境外投资者而言,摒弃套利思维、合规规划税务、优化持股架构,才能长期稳定享受合规税收红利、规避稽查风险。
国通海外是一家集投资移民全球资产配置,海外教育为主营业务的全球化商业服务平台。国通业务涵盖美国、土耳其、阿根廷、圣基茨、多米尼克、格林纳达、瓦努阿图、圣多美、瑙鲁、希腊、塞浦路斯、拉脱维亚、西班牙、韩国、香港、新加坡、菲律宾等多个国家。国通的资深顾问将竭诚为您提供最好的Vip至尊私人服务。国通海外十八年行业经验是您成功的保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点击下方👇👇👇联系方式私信我 |
免责声明:
2.对文章上述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