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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菲律宾,非居民企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走哪条路,取决于付款时预扣代理人是否已经按协定税率扣税:
RFC(确认请求):如果你的菲律宾付款方在付款时已经按中菲协定税率预扣,那么你只需要提交RFC,让BIR确认这个操作合规即可。
TTRA(税收协定减免申请):如果付款方当时按普通税率(非协定税率)预扣了税款,那么你需要提交TTRA,申请确认你享受协定待遇的资格,并退回多扣的税款。
简单来说:已经享受低税率的走RFC,被按高税率扣了的走TTRA退税。
申请税收协定减免的请求信
BIR表格0901系列
中国税收居民证明(TRC)
经公证的特别授权书(SPA)
付款/汇款证明
预扣税申报表及支付人清单
预扣税缴纳证明
交易特定文件
⚠️ 注意:TRC每年只需提供一份原件,不用每笔交易都重新开具。
申请时间:收入到账后即可申请,不再受“交易前15天”的限制,时间更灵活。
退税时效:退税申请必须在预扣税缴纳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过期不候。
上诉期限:如申请被驳回,务必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向财政部上诉,逾期丧失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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