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即短片视频,是一种互联网内容传播方式,一般是在互联网新媒体上传播的时长在5分钟以内的视频。
随着移动终端普及和网络的提速,短平快的大流量传播内容逐渐获得各大平台、粉丝和资本的青睐。
随着网红经济的出现,视频行业逐渐崛起一批优质UGC内容制作者,各平台公司纷纷入局短视频行业,并募集了一批优秀的内容制作团队入驻。

到了2017年,短视频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内容制作者也偏向PGC化专业运作 。
2017年7月,国家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规定,短视频禁止纹身、色情、低俗、暴力、约架等不良行为。
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规范管理。
2018年11月7日,国家版权局通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8”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15家短视频平台下架侵权盗版作品57万部。
2019年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
据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短视频用户规模达6.48亿,用户使用率为78.2%。
短视频是指在各种新媒体平台上播放的、适合在移动状态和短时休闲状态下观看的、高频推送的视频内容,几秒到几分钟不等。
内容融合了技能分享、幽默搞怪、时尚潮流、社会热点、街头采访、公益教育、广告创意、商业定制等主题。
由于内容较短,可以单独成片,也可以成为系列栏目。

不同于微电影和直播,短视频制作并没有像微电影一样具有特定的表达形式和团队配置要求,具有生产流程简单、制作门槛低、参与性强等特点,又比直播更具有传播价值,超短的制作周期和趣味化的内容对短视频制作团队的文案以及策划功底有着一定的挑战,优秀的短视频制作团队通常依托于成熟运营的自媒体或IP,除了高频稳定的内容输出外,也有强大的粉丝渠道。
短视频的出现丰富了新媒体原生广告的形式。
作为自媒体的一种,短视频大体有三条商业变现路径。
一是广告,包括内容植入、视频贴片、信息流广告等形式。
在短视频领域,软硬广告都有施展空间。硬广告可以采取冠名、口播、植入、定制、角标等形式,软广告很多采取了故事化叙事模式,又被称为原生广告,它模糊了广告与内容的界线,能让用户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相关品牌理念。
但是,从收益构成的角度看,来自广告变现的收益并不一定可观。
而且,由品牌主直接找视频创作者投放的这种方式,基本上只有头部创作者才有机会,一般的创作者几乎没有机会来分一杯羹。
二是电商,包括按成交计费的“淘宝客”推广模式与自营品牌电商两种模式。
近两年,电商类变现模式在内容领域越来越普及。短视频行业开始与各类企业建立合作,开展渠道互换,获取利润分成。
比如主打美食、美妆等内容的视频创作团队,可以通过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分享小窍门、降价促销等方式来售卖相关产品。
目前从内容转到电商能够实现盈利的确实不多。
如果想通过电商变现,建议通过新的方式,最好是能够跟电商绑定,成为对方的专业内容推广合作方,这会让变现更容易。
如果自身想做电商,建议成为电商的合作伙伴。
三是用户付费,包括内容打赏、单个内容付费观看、平台会员制增值服务付费等形式。
这种尝试让用户为视频内容掏钱的方式,虽然目前普及率不高,但也是一个盈利方向。
很多人认为付费模式会成为很重要的收入来源渠道,但我们通过深入了解发现,确实有很多人有付费习惯,但来自付费的收入还不足以支撑视频制作,目前还只能成为一个补充,还有待缓慢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