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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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索赔。不以生活消费需要为目的,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名义,通过举报、投诉、曝光、差评和舆论造势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索要赔偿的行为。 -
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美、健身、建材、旅游、购物、农资、康养等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骗消费、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纠缠滋扰、言语恐吓、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商品或接受不合理付费服务的行为。 -
制假售假与传销。有组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产品;组织、策划夸大功效的传销活动,诱骗、胁迫群众参加会销,非法骗取财物的行为。 -
网上软暴力。利用软暴力胁迫私下赔付。以反复恶意投诉举报、网络造谣抹黑、恶意差评造势、上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方式施压,胁迫经营者私下支付“和解费”“封口费”,谋取不正当利益。 -
市霸行为。盘踞农贸、批发、商超商圈等市场交易场所,以威胁恐吓、恶意排挤、拦阻经营等手段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指定货源、控制定价、划定经营区域,强制商户统一进货、统一售价,排挤外来经营者。 -
其他危害市场安全稳定的黑恶势力线索。
二、征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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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12315 -
信函举报: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408号,邮编:150601)。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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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应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名称)、具体地址、相关涉嫌违法事实、发生时间和证据材料。相关信息和证据材料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署名、联系方式,便于反馈和跟进处置。对于提供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尚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供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审核:赵亚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