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蒸桑拿”,
广东的夏天称第二的话,
没几个能称第一的。
台风天又是暴雨又是暴晒,
于是一些驾驶员
便给车辆装起了解暑“神器”。


如此加装,
那就是三个字:查查查!
针对摩电车辆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行为,
全市交警结合夏季攻坚行动,
正在全面开展整治。
别看只是一把伞而已,
还真不是想装就能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车等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而遮阳伞已经明显超出了这个规定的范围。
你以为装上的是“舒适”,
殊不知却是大“隐患”!
遮阳伞多为塑料材质,采用安装支架撑起遮阳伞,支架安装位置为车辆前方两侧,支架的位置不仅影响驾驶人前方视线,也影响车辆反光镜观察效果。
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后,原有的结构发生了改变,受制于支架,转向时易产生死角,转向时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同时风阻系数相应增大,车辆稳定性变差,导致控制难度增大。同时由于体积变大,车身宽度增加,容易发生刮碰事故。
由于遮阳伞侧面部位突出,在行驶过程中,如不慎勾住过往车辆、行人等,往往会人仰车翻。一旦发生紧急意外情况,坚硬的金属支架可能会碰撞或穿刺驾驶人的头部、面部、胸部等关键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伤害。
已经加装遮阳伞的车主,
还请抓紧时间拆除!
为了这一时的舒爽真不“抵”,
再说现在中山交警见一辆查一辆!
还是别给交警机会拦停你吧!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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