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
(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号)等规定,就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公告进行了公告,并宣布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
(关于启用新快件通关系统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规范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加大信息化技术运用,提高通关效率,方便进出境快件通关,海关总署决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快件系统),原快件通关管理系统中的报关功能同时停止使用。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3号
(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Ⅳ)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上实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交的商品名称为“医用带针合成可吸收性外科缝线”、“iPod nano 7”、“供料器”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申请。现将相关商品的归类行政裁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部分文字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