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24 日,阿斯塔纳大清真寺上空,一架来自中国企业峰飞航空科技的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完成飞行演示。这是哈萨克斯坦将 eVTOL 纳入交通监管框架后的首次公开飞行,标志着中国低空经济出海从“产品输出”迈向“体系输出”的新阶段。
峰飞航空科技总部位于上海,成立于 2017 年,在德国、美国及中国山东均设有研发或制造基地。作为国内最早布局大型 eVTOL 赛道的企业之一,其旗舰机型涵盖货运 V2000CG“凯瑞鸥”及载人“盛世龙”。
一次被官方“全程护航”的飞行
此次演示由峰飞航空携手哈萨克斯坦本土合作伙伴阿拉套先锋航空集团(AAAG)共同完成。使用的 V2000CG 飞机可搭载 1 名飞行员和 4 名乘客,最高时速 200 公里,续航约 200 公里。
现场出席人员规格极高,包括中国驻哈大使、哈总统助理、韩驻哈大使及哈民航局局长等。这并非企业自发的技术展示,而是一次获得政府从立法到执行全程支持的合规飞行。
哈民航局为此颁发特别许可,局长亲临现场。AAAG 首席执行官谢尔盖·赫盖表示,此次飞行是哈萨克斯坦系统性部署城市空中交通的关键组成部分。峰飞航空高级副总裁谢嘉则强调,全球化不仅是产品出海,更是运行体系与适航合规能力的输出。

这不是第一次飞,也不是最后一次
此次阿斯塔纳飞行并非峰飞在哈萨克斯坦的首秀。早在 2026 年 5 月 19 日,其 2 吨级 eVTOL 已在阿拉木图完成演示,被新华网定义为“中国高端 eVTOL 技术与中亚地区低空产业的首次深度对接”。
从阿拉木图到阿斯塔纳,两次飞行相隔仅两个月,覆盖了该国最大两座城市。这一节奏清晰的布局旨在先验证技术可行性,待法律框架落地后迅速验证合规路径。
商业合作同步推进。5 月首飞当日,峰飞与 AAAG 签署备忘录,后者增购 50 架 V2000/V5000 系列机型,用于建设中亚低空交通网络。峰飞提供交付、培训、维护及营销等全方位支持。AAAG 计划于 2029 年推出空中出租车服务,并正与当局共同推进适航认证及运营标准制定。
资本层面亦获强力支持。2026 年 1 月,宁德时代创始人曾毓群向峰飞注资 1 亿美元;峰飞还与浦银金租达成战略合作,获超 10 亿元人民币的 100 架 eVTOL 金融租赁服务。
为什么是哈萨克斯坦?
峰飞选择哈萨克斯坦的核心原因在于其前瞻性的立法动作。2026 年 6 月 24 日,哈总统签署相关立法修正案,并于 7 月 1 日正式生效。该法案关键举措包括:
- 将“先进空中交通”(AAM)正式写入法律,划分城市和区域类别;
- 建立 eVTOL 航空器及垂直起降场的法律框架;
- 引入覆盖开发商、制造商及运营商的新认证机制;
- 构建无人机交通管理系统(UTM)及网络安全数字基础设施要求。
哈民航局指出,新法使创新型航空技术从“试验阶段”转入“完全监管的法律环境”,为吸引投资和发展高科技业务创造了透明条件。哈萨克斯坦由此成为中亚首个、全球少数几个为 eVTOL 建立专门法律框架的国家。
本土化合作,不只是“卖飞机”
峰飞在哈萨克斯坦的成功得益于深度的本土化战略。通过与隶属于阿拉套新城交通网络体系的 AAAG 建立战略合作,峰飞不仅输出产品,更输出了包含运行培训、售后维护、市场营销及适航认证支持在内的全链条服务。
AAAG 致力于推动低空运输融入国家综合出行网络。这种“航空器 + 运行体系 + 合规能力”的完整方案输出模式,是中国企业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的典型路径。
对中国低空经济企业的启示
峰飞案例为中国低空经济出海企业提供三点核心启示:
第一,法规先行是进入新市场的门票。忽视法规成熟度易导致“有飞机无空域”。哈萨克斯坦的立法为峰飞提供了合规空间。
第二,绑定本土合作伙伴是降低风险的关键。AAAG 作为本地力量深度参与系统设计,协助推动法规落地和基础设施建设,这是单一外企难以独立完成的任务。
第三,输出“系统”比输出“产品”更有壁垒。峰飞输出的是一整套被当地法规和基础设施接纳的生态体系,这种“系统出海”模式难以被竞争对手快速复制。
从阿拉木图到阿斯塔纳,从技术验证到 50 架订单落地,峰飞航空证明了低空经济出海需主动参与法规完善过程,与目标市场共建起飞跑道。飞过阿斯塔纳大清真寺的瞬间,见证的是中国低空经济企业具备“走进去”的深层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