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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收紧Active Investor Plus签证下有关借贷资金、资金来源证明和资金转移的规定

新西兰收紧Active Investor Plus签证下有关借贷资金、资金来源证明和资金转移的规定 亚洲跨境AsiaOutbound
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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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西兰对其“Active Investor Plus Visa(积极投资者升级签证)”项下的借贷资金管理、资金

新西兰移民局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宣布,对“积极投资者升级签证”(Active Investor Plus Visa)项下的借贷资金管理、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转移规则进行收紧。此次调整旨在明确项目要求并提升投资透明度,但未改动该签证的最低投资门槛。

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在于规范使用借贷资金满足投资义务的行为,重点强化了资金获取地与抵押资产所在地的一致性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更清晰的资金获取证明

根据新规,借贷资金必须在作为贷款抵押的资产所处的同一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内获取。出借方须为新西兰移民局商业移民专员认可的银行或商业借贷机构,且贷款必须以申请人列明的资产作为抵押。

申请人需证明,其选择借贷是出于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且直接变现或转移列明资产用于投资在经济上不可行或不具备操作性。此举实质上杜绝了利用一国资产支撑另一国签证相关借贷的跨辖区操作。

此外,资金来源审查全面收紧。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投资资金通过合法途径赚取,并经由正规银行渠道转移。资金跨境支付必须通过国际银行系统(如 SWIFT 通道或国际电汇)完成。虽然允许使用外汇或资金转移公司服务,但流程必须经银行系统且全程可溯源,不接受“境外兑换后境内直存”的模式。若无法核实资金流向的任意节点,申请将不予受理。

新西兰移民局明确赠与投资资金要求

针对依靠赠与资金申请的投资者,新政细化了合规标准。申请人须证明赠与行为无条件、符合赠与发生地法律,且资金源头合法。

现行指引明确规定,已在新西兰境内或曾作为列明资金入境的赠与款项不再被认可。这意味着,申请人不仅需证明赠与行为本身的合法性,还必须追溯并证明该笔赠与资金底层来源的合法性。

新西兰放宽了关于管理基金的要求

在收紧资金来源的同时,新西兰也对管理基金投资条款进行了优化。新规取消了此前要求投资协议必须“不可撤销”的规定。现在,投资者仅需与基金管理人或代名人签订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即可。这一修订在强化资金监管的同时,赋予了投资管理基金更大的合同订立灵活性。

该签证仍保留两类投资路径

本次调整未改变“积极投资者升级签证”的基础框架,仍保留两类投资路径:

  • 增长类路径:最低投资 500 万新西兰元,投向符合资质的管理基金或直接投资产品。
  • 平衡类路径:最低投资 1000 万新西兰元,允许的合规投资范围更广。

该框架自 2025 年 4 月实施以来,因降低门槛和取消语言要求而备受关注。后续优化包括: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增长类”路径申请人最多可将合规投资额的 20%(即最高 100 万新西兰元)投向符合资质的慈善项目。

该签证获批后出生的子女现已可作为附属申请人申请

针对签证获批后出生子女的归属问题,新政明确:若子女是“积极投资者升级签证”、投资者 1 类或 2 类居留签证持有者的附属子女,移民局可为其签发附属申请人类别签证。此调整同样适用于后续永久居留申请、旅行条件变更及二次居留申请场景。

符合条件的子女须凭借亲子关系取得过附属子女居留签证,并已使用该签证入境新西兰。此外,此次修订还统一了父母退休签证和临时退休签证的资金转移要求。

最新调整的核心聚焦于资金流转路径

2026 年 8 月的修订并未提高申请成本或完全禁止借贷,而是进一步明确了借贷资金的适用场景。政策核心在于严格界定借贷行为发生地、抵押资产获取方式以及资金转入新西兰的路径。

对于资产分布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跨境投资者而言,确保资产、抵押贷款、融资行为及最终资本流入之间存在符合规则的合规关联至关重要。最新变化更加强调财务文件的完整性和投资转移结构的规范性,而非改变总体投资要求。

本文仅为新西兰签证政策资讯,不构成任何移民或投资建议。中国境内投资者须遵守中国外汇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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