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在日常调研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大额非贸易付汇可能涉及特许权费用。为帮助进出口企业掌握申报要点,充分利用主动披露政策享受红利,特发布本指南。
特许权使用费
一、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二、如何判断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 273 号)第十一条第三款: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计入计税价格,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 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
2. 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三、应税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规范申报?
依据:《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申报纳税手续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58 号公告)
主动披露
海关主动披露政策是一项推动企业守法自律、降低合规成本的容错管理机制。进出口企业自查发现少缴、漏缴税款或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处理,海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四、主动披露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政策依据
《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94 号)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
1. 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 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 30% 以下,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的;
3. 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
(1)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
(2)自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但在两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且可能多退税款占应退税款的 30% 以下,或者可能多退税款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的;
4. 加工贸易企业因工艺改进、使用非保税料件比例申报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实际单耗低于已申报单耗,且因此产生的剩余料件、半制成品、制成品尚未处置的,或者已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的;
5.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处理的;
6.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处理,未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税款征收和许可证件管理的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
7. 主动披露违反海关检验检疫业务规定的行为,且能够及时办理海关手续,未造成危害后果,货值在 50 万元以下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处警告、最高罚款 3 万元以下的(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的除外)。具体包括:
(1)进境粮食未按规定记录接卸、运输、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发运流向等信息;
(2)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未按照规定记录、保存经营档案;
(3)出境竹木草制品未报检或报检与实际不符;
(4)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报检。
其他优惠政策
1. 减免滞纳金: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涉税违规行为并及时改正,经认定为主动披露的,可依法申请减免税款滞纳金。
2. 信用修复:主动披露且被处以警告或者 100 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高级认证企业主动披露的,立案调查期间不暂停适用相应管理措施(涉及安全、环保、卫生类事项除外)。
3. 限制条款:对同一违反海关规定行为一年内第二次及以上主动披露的,不适用本公告有关规定。
五、企业如何申请主动披露?
1. 申请途径
进出口企业、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
(1)线下提交:向报关地、实际进出口地或注册地海关提交《主动披露报告表》及随附账簿、单证等材料;
(2)线上申请:通过“互联网 + 海关”平台在线提交。
2. 业务现场提交材料
(1)《主动披露报告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说明存在问题的报关单证、合同、发票、会计账簿、凭证、生产记录、中介审计报告等单证材料复印件;
(4)若委托代办,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互联网 + 海关”线上操作指引
步骤 1:进入平台
打开海关总署门户网站,点击“互联网 + 海关”链接。
步骤 2:选择模块
点击“企业管理和稽查”模块,打开左下角“企业稽核查”链接。
步骤 3:登录系统
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点击“稽核查事项办理”功能。
步骤 4:确认《企业同意书》
进入“稽核查功能开通”处确认《企业同意书》。确认信息发送海关端后,系统将反馈“海关接收成功”回执并自动退出页面。若未自动退出,表明数据交互故障,需及时反馈海关人员。
步骤 5:事项录入
进行稽核查事项录入。
步骤 6:申请录入
①“申请海关”栏:自行填写关区代码,系统支持模糊查询;
②“申请项目”栏:点击空白处选择,提交主动披露报告后不需录入“作业编号”;
③文件上传:基本信息输入后上传附件。一份申请单可上传 10 个以内附件,单个文件夹不大于 3.5M。若已备案电子印章且上传 PDF 文件,系统提供文档盖章功能。
步骤 7:查询进度
申请单提交后,可在“稽核查事项查询”功能里查看提交状态。
主动披露政策红利
近期,榕城海关驻快安办事处联合福州海关关税处等部门举办海关合规政策宣讲会,重点宣讲特许权使用费及主动披露政策,鼓励企业自查自报。
目前已有两家企业提交涉及特许权费用的主动披露申请,预估补缴税款共计 200 余万元,可为企业办理减免滞纳金近百万元,切实享受到守法诚信带来的政策红利。
编辑:辛旭昕、夏静
供稿单位:企业管理和稽查处、榕城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