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公告
8 月 28 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有关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以配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实施。
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26 号
为落实 2026 年第 20 号公告中关于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的要求,做好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海关总署现公布涉及政策调整的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即日起,相关电池产品在进出口申报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的海关商品编号进行填报。
有关电池产品对应商品编码详见下图: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