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针对企业普遍关注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登记注册有效期、变更情形及申请材料等问题,本文依据《海关总署关于修订明确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相关核心要点进行梳理与解读。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并从事货物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经营活动,符合海关设置规范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特定区域。
Q1:登记注册长期有效吗?
《公告》已取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登记注册有效期规定,删除证书中的有效期标注,并废止延续注册登记相关规定。
但出现以下情形时,主管海关将注销企业注册登记,并制发注销通知书:
(一)经营企业依法终止;
(二)注册登记依法被撤回、撤销;
(三)《注册登记证书》依法被吊销;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事项无法实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情形。
Q2:企业在哪些情形下应申请变更?
发生以下情形,经营企业须向主管海关提交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办理手续:
(一)变更场所类型;
(二)变更场所面积;
(三)变更场所内功能作业区;
(四)变更场所名称或经营企业名称;
(五)场所换址新建。
Q3:企业申请场所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应符合《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企业注册申请书》;
(二)作业区域功能布局示意图(含监管设施及安装位置)。
注:法人分支机构经营的,需提交企业法人授权文书。若主管海关可通过信息化系统获取电子文本,申请人无需另行提交。申请人须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Q4:哪些情形应申请办理场所变更?
发生以下情形,经营企业须向主管海关提交变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办理手续:
(一)变更场所类型;
(二)变更场所面积;
(三)变更场所内功能作业区;
(四)变更场所名称或经营企业名称;
(五)场所换址新建。
Q5:申请场所注销应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注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需向主管海关提交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所内海关监管货物已全部依法处置完毕,相关手续办结;
(二)涉及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案件已结案;
(三)场所内海关配备的监管设施设备已按要求妥善处置。
海关提醒
一、经营企业法律责任
根据《办法》,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暂停其相应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6 个月以内从事有关业务,海关制发《责令整改通知书》:
(一)未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或者纸质放行凭证办理出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手续;
(二)未按规定保存货物进出及存储等情况的电子数据或者纸质单证;
(三)场所出现与《场所设置规范》不符情形未及时修复,影响海关监管;
(四)未按规定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海关监管货物;
(五)未按规定将场所内存放超过 3 个月的海关监管货物情况向海关报告。
二、海关年审
主管海关每年对其主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开展 1 次年度审核。对于不再符合设置规范等规定及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形的,将按照《办法》和《公告》有关规定办理。
END
来源:福州海关 12360,CQILPA 精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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