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涉及商品编号公告
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 2026 年第 20 号公告(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为进一步规范进口环节消费税征收管理,现将政策调整所涉电池产品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相关电池产品在进出口申报时,须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的海关商品编号进行填报。
附件:有关电池产品对应海关商品编号表.xlsx
海关总署
2026 年 8 月 28 日
来源:海关总署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