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针对 EXW 成交方式的出口报关单新增提示:需将境内工厂至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填入“杂费”栏。为协助企业合规申报,本文就 EXW 模式下相关费用的申报要点进行解读。
一、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二十九条,出口货物计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以及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确定。
由此可见,出口货物计税价格由三部分构成:货物成交价格、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费和保险费(简称“境内段运保费”)。若采用 FOB 等成交方式,因价格已包含境内段运保费,无需重复计算;而 EXW 方式则需单独申报。
二、EXW 成交方式的核心要点
EXW(Ex Works)即“工厂交货”,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如工厂、仓库)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该术语下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具体权责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负责货物包装标记,在指定地点将未装载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提供商业发票及协助清关所需信息。
买方主要义务:支付货款,承担自受领货物起至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出口清关、境内运输、保险及装船费用等。
价格组成:EXW 成交价格不包含货物交付后发生的任何费用,也不包括装货费用。
综上,EXW 成交价格未包含境内段运保费,该部分费用不属于成交价格但需计入计税价格,因此必须在报关单中单独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Ⅰ 申报责任
EXW 条款下,买方负责出口清关及承担境内段运保费。若买方无申报资格,须向代理人提供境内段运保费凭证。卖方可协助办理清关,但需确保费用数据准确。
Ⅱ 申报操作指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1. 运费/保费栏:填报装载后的运输及保险费用。境内段费用不可填入此栏。
2. 杂费栏:填报成交价格以外、依据税法应计入计税价格的费用。
操作要点:EXW 模式下,境内段运保费必须填入“杂费”栏。为防止误填,系统已将运费、保费栏目置灰。
四、常见问题
(一)国内卖方不承担境内段运保费,协助办理清关时,杂费栏是否需要填报?
需要。无论费用由谁支付,EXW 模式下买方均承担境内段运保费责任。卖方受托报关时,应要求买方提供相关费用凭证并如实填报。
(二)缴纳的出口关税是否需要申报?
不需要。根据《关税法》第二十九条,出口关税不计入计税价格。
某企业出口机械设备,EXW 成交价 100 万元,境内段运费 5000 元、保费 1000 元。海关核定税率 5%。
计税价格 = 100 万 + 5000 + 1000 = 100.6 万元。
应缴关税 = 100.6 万 × 5% = 5.03 万元。
(三)运保费含有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费用时,如何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装载后的运保费不计入计税价格。若费用混合,企业需提供单独列明的凭证或合理分摊依据,仅将境内段费用填入“杂费”栏。
某企业 EXW 成交价 5 万元,买方支付全程运费 1000 元、保费 200 元。若错误将 1200 元全填杂费栏则申报有误。
正确做法:核实凭证,若国际段运费 900 元、保费 180 元,则境内段仅为运费 100 元、保费 20 元。杂费栏应填报 120 元。
来源:黄埔海关关税处,黄埔海关 12360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