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美国合规性测试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商务部令 2026 年第 3 号)
实施时间:2026‑08‑05 起正式施行
一、官方完整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六年 第 3 号
二、背景说明
反制含义
- 全面禁止交易合作:中国境内企业及个人不得与 Compliance Testing LLC(CT)开展任何形式的业务往来。包括但不限于送样测试、委托认证、付费获取 FCC 报告、商务对接、合同签署及款项支付。
- 精准反制特定主体:本次措施仅针对该单一企业,其他正常运营的美国 FCC 认可实验室不受此令限制。
三、同步配套政策
- 暂停国内 CCC 指定认证机构委托美国机构进行获证后工厂跟踪检查;
- 同步实施无人机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及其他针对美国实体的反制措施。
四、出口企业实操提示
- 严禁委托:国内公司不得再委托 Compliance Testing LLC(CT)进行 FCC 测试或发证,禁止与其签订合同或支付款项。
- 替代方案:建议选用其他 FCC 认可的美国实验室、中国本土 FCC 列名实验室或第三方海外合作实验室完成认证。
- 存量项目处理:对于目前正在 CT 进行的测试项目,境内主体应当立即终止合作。
- 管辖范围:该反制令主要约束中国境内组织及个人。海外子公司虽不直接受令约束,但国内母公司不得参与相关交易或资金支付。
- 历史报告效力:此前已由 CT 出具并获得批准的 FCC 报告,在美国海关的效力不受影响,证书有效性仍由美国 FCC 管辖。
特别提示:涉及无线射频类产品出口美国的企业,请务必核对实验室名称,严格避开 Compliance Testing LL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