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企业在代理申报前,依法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合理审查”,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规避自身风险、避免承担连带责任的关键防线。
一、报关企业之“合理审查”义务
“平律释案”第十一期
报关企业应依据《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秉持合理审慎原则,严格按照“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要求,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合理审查。必要时,还应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验证。
二、案例剖析
基本案情
2024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期间,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委托东莞市某报关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人工蜡等货物,共计 18 票报关单。因漏报运输相关费用 74,046 元人民币,导致漏缴税款 10,780.45 元。
经海关核实,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在委托报关时,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报关材料;而东莞市某报关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时,因“工作疏忽”未对委托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
处理结果
鉴于该案漏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不满 20%,且漏缴税款不满 25 万元,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相关规定,作出如下从轻处罚决定:
- 对东莞某电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2,200 元;
- 对东莞某报关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1,000 元。
三、法律法规依据
四、海关提醒
报关企业应严守合规底线:规范签订书面委托书,明晰权责;设立专岗落实逐单审查与台账管理,确保全程可追溯;面对价格、归类等异常情况,须书面问询并留存证据,必要时引入第三方验证;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提升风控能力;务必完整保存各类单证及沟通记录至少 3 年,以备海关稽查,从而有效隔离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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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黄埔海关 1236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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