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7 项新政落地,国外 4 项强制新规生效,合规即利润
8 月伊始,大批外贸新规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无论是出口贸易还是物流服务,以下新规均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忽视合规将直接导致经济损失。
PART 01 国内新规|7 项关键变化
1. 新能源汽修安全新国标:8 月 1 日起强制执行
新规规范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保全流程,明确要求维修人员持证上岗、高压工位隔离设置、标准化作业及风险排查。从事新能源汽车出口的企业需注意,配套后市场服务必须同步合规,维修资质不达标将直接影响出口配套能力。
2. 贷款融资成本明示新规:8 月 1 日起施行
央行与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强制要求车贷、经营贷等个人类贷款全额公示真实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严禁隐性收费。从事二手车出口及小微外贸企业融资的业务中,资金成本核算必须透明化,杜绝合同中的“隐形费用”。
3. 中乌 AEO 互认:8 月 1 日起施行
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海关正式相互认可高级认证企业(AEO)资质。互认企业可享受降低查验率、优先查验及通关争议协调等便利措施。对于深耕中亚贸易的企业而言,AEO 认证的价值显著提升。
4. 出口退税单据电子化调整:7 月 30 日启动,8 月全面常态化
电子口岸已下线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预览与打印功能。退税流程不再依赖纸质证明联,实现海关与税务电子数据自动流转。需归档的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下载带电子签章的报关单。流程虽更顺畅,但操作入口有所变更,企业需及时调整。
5. 对日出口常态化严管:8 月持续执行
全年从严监管要求不变:两用物项需落实最终用户及用途穿透核查,严防管制货物流向军事用途;输日食品标签及成分检验维持严苛标准。对日出口企业须时刻紧绷合规之弦。
6. 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8 月进入收官深化阶段
24 部门联合推进 29 项贸易便利化举措,涵盖“一地一策”精准帮扶、跨境电商海外仓退税、多式联运“一单制”等。通关、物流、退税全链条效率正在提速,企业应抓住当前的政策红利窗口期。
7. 商务部将 14 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
商务部公告禁止向 14 家欧盟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并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出口企业务必排查客户名单,严守红线。
PART 02 国外新规|4 项强制措施
1. 肯尼亚 ACD 预申报新规:8 月 3 日强制实施
肯尼亚税务局(KRA)新政规定,所有出口肯尼亚的集装箱货物必须在装运前完成 ACD 预货物申报并取得专属参考编码。未获取 ACD 编码的货物到港后无法通关放行。建议至少在船舶抵港前 5 天完成验证,并确保 ACD 号码准确显示在提单上。
2. 欧盟 PPWR 包装合规新规:8 月 12 日起全面强制适用
法规 (EU)2025/40 全面取代旧版包装指令,覆盖所有输欧内外包装及运输木托。核心要求如下:
- 包装必须满足可回收设计;
- 落实 EPR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非欧盟企业须配备欧盟授权代表);
- 严控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总含量≤100mg/kg);
- 食品接触包装新增 PFAS 全量管控。
所有输欧包装必须在销售国完成 EPR 注册。未合规商品可能面临海关拦截、强制下架及最高年营业额 4%-6% 的罚款。亚马逊已要求在德国、法国等 9 国完成合规注册。
注:欧盟委员会 7 月 31 日发布 FAQ 明确,8 月 12 日后不合规产品不会立即被禁售。成员国若发现不合规,将先要求经营者整改,给予纠正机会。
3. 越南口岸申报管控新规:8 月 14 日起施行
根据第 31/2026/QĐ-TTg 政令,酒水、空调、乘用车、油品等 12 大类商品禁止属地申报,必须抵达入境口岸现场完成申报及查验。仅原料、保税及应急物资可豁免。此举将显著增加通关时效和物流成本,涉足越南市场的企业需提前调整备货节奏。
4. 西班牙纺织鞋类 EPR 新规草案:预计 2026 年 12 月生效
西班牙正酝酿一项比欧盟要求更严的新规,拟建立纺织与鞋类产品全生命周期 EPR 制度。2026 年第一季度,中国对西班牙纺织服装出口额达 79.2 亿元,同比增长 11%。新规一旦落地,注册费、管理费及废弃物处理费等合规成本将全面抬升,挤压出口利润空间。相关出口企业应尽早布局应对。
结语:合规是投资而非成本
8 月新规频出,但每一条背后都蕴含合规红利:中乌 AEO 互认为认证企业提速,PPWR 新规为先合规企业提供市场保护,贸易便利化行动则为行动派企业带来政策实惠。
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坚持做,坚持的事情创新做。合规不是成本,而是对未来成功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