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录入详细说明
1.出口信息
出口信息相关数据完全按照出口明细录入
出货货物报关单单号:录入报关单21位号码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代理出口才需要录入20位
2.收汇日期
“收汇日期”:按银行收取款项的日期填写。
3.收汇凭证号
“收汇凭证号”:按银行回单的业务编号,没有业务编号可以用流水号。
优先选择业务编号,没有可以填回单号、流水号等等
4.出口货物收汇币种
“凭证币种”:按银行收取款项的币种填写,USD:是美元。

5.凭证总金额
“凭证总金额”:按收汇凭证币种的总金额填写。不是企业记账凭证

6.出口货物收汇金额
“出口货物收汇金额”:按收汇凭证总金额中对应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的金额填写,实际使用多少录入多少。如果全部使用和凭证总金额一致,如果使用一部分按实际金额填。
和报关单出口当月份第1个工作日汇率一致即可。汇率查询网站:www.ts12366.cn
8.付款人
“付汇人”:按收汇凭证中的付款人填写,如果不是合同签署的客户付款,需要填报下个字段“非进口商付汇原因”。
收汇信息表录入说明
1.“所属期/申报年月”:按本表对应的出口退(免)税申报表的所属期(申报年月)填写。
2.“申报批次”:按本表对应的出口退(免)税申报表的申报批次填写。
3.第1栏“序号”:按八位流水号填写,从00000001到99999999。
4.第2栏“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项号填写,共21位;实际业务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委托出口的此栏不
填。同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号对应多个收汇凭证号、多个视同收汇原因的,此栏仅需填写一次。
5.第3栏“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自营出口
的此栏不填。同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对应多个收汇凭证号、多个视同收汇原因的,此栏仅需填写一次。
6.第4栏“出口发票号”:按出口发票的号码填写。视同出口等无需开具出口发票的业务,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同一出口发票号对应多个收汇凭证号、多个视
同收汇原因的,此栏仅需填写一次。
7.第5栏至第7栏“出口退(免)税销售额”:按本期申报退(免)税的销售额填写。同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对应多个收汇凭证、多个视同
收汇原因的,此栏仅需填写一次。
“币种”:按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币制填写。
“金额”:按本期申报退(免)税的币种离岸价填写。
“折合人民币金额”:按本期申报退(免)税的人民币离岸价填写。
8.第8栏至第15栏“已收汇情况”:按本期申报退(免)税出口销售额的已收汇情况填写。同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对应多个收汇凭证的,
应分行填写。
“收汇日期”:按银行收取款项的日期填写。
“收汇凭证号”:按银行收取款项的凭证号填写。
“凭证币种”:按银行收取款项的币种填写。
“凭证总金额”:按收汇凭证币种的总金额填写。
“对应本报关单(代理证明)金额”:按收汇凭证总金额中对应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的金额填写。
“对应本报关单(代理证明)折合人民币金额”:按收汇凭证总金额中对应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的折合人民币金额填写。
“付汇人”:按收汇凭证中的付款人填写。
“非进口商付汇原因”:付汇人与出口合同的购买方不一致的,填写具体原因。
9.第16栏至第21栏“视同收汇情况”:按本期申报退(免)税出口销售额的视同收汇情况填写。同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有多个视同收汇原
因的,应分行填写。
“原因代码”:按本公告附件1的视同收汇原因代码填写。
“原因具体说明”:按视同收汇的具体原因填写。
“举证材料种类”:按本公告附件1的视同收汇举证材料清单填写。
“折合人民币金额”:按视同收汇的折合人民币金额填写。
“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视同收汇原因为“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以后的”,填写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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