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涉外法务集聚区域外法律查明项目
1.招标内容: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企业服务年”专项行动,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拟开展老挝、南非两国法律查明、建立典型案例库,为湘企出海提供精准法治保障。
2.预算金额:98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参与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报价人须具备法律相关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25日上午10:00。
2.递交地点:长沙县㮾梨街道东六路南段长沙科技新城C7栋111办公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通过EMS邮寄提交。
4.报价人应根据我方对该项目的要求提供方案,在预算控制价下进行报价,以最低价成交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5.本单位保留另行确定时间和地点的权利。
1.本项目报价文件及所有资料无需胶装,报价人需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资质证明材料、明细清单等材料盖章、签字版原件密封送达我单位。
2.双方对于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应当包含附件采购需求中的全部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如无法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否决其成交资格。
3.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招标人名称: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
2.地 址:长沙县㮾梨街道东六路南段长沙科技新城C7栋111办公室
3.联 系 人:汪悦、王舒子
电 话:0731-854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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