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跨境卖家在走0110一般贸易报关时,都会遇到拷问: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能不能直接填"Amazon"?
有的卖家说:"我填了亚马逊,海关也过了,退税也拿到了,没问题啊!"
有的卖家说:"货代跟我说填Amazon就行,反正货也是发到FBA仓。"
那到底能不能填?今天我们就来彻底讲清楚这个问题。
01
先搞清楚:0110是什么?
0110,全称"一般贸易",代表传统B2B贸易模式。是目前使用最多且最成熟的一种报关监管方式。
简单说,它是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与境外企业之间进行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方式。
0110有个硬性要求:境外收货人必须是B端企业,不能是C端消费者。
02
不建议直接填写Amazon!为什么?
在实际业务中,你的真实业务模式通常是:国内公司 → 出口货物 → 海外仓/FBA → 亚马逊平台 → 消费者购买。
你的货是通过亚马逊平台卖给终端消费者的,亚马逊只是一个平台方,不是你的买家。你把货备到FBA仓,亚马逊只是帮你仓储和配送,它并没有向你采购这批货物。
从实操上看:有的人填了"过了"。于是很多卖家认为:“既然能过,那就是没问题。”
但这里需要注意:系统通过 ≠ 合规认可。不同口岸、不同审核阶段,执行尺度可能存在差异。有时候系统没有拦截,只代表当前流程没有发现问题。若碰到审核严的口岸,或者税局后续抽查,一旦贸易链条无法闭环,就可能影响出口业务和退税合规。
03
正确做法应该怎么填?
如果你规划了香港公司作为境外销售主体,那么境外收货人就应该填香港公司。
如果你规划了美国公司或日本本土公司作为境外销售主体,那么境外收货人就应该填对应的美国公司或日本公司。
核心原则只有一个:境外收货人必须是境外的B端企业主体。
所以,关于“0110境外收货人能不能填亚马逊?”结论很明确:不建议。
合规不是喊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一张报关单、每一笔收汇、每一份合同上。境外收货人填什么,看起来是个小细节,但背后反映的是整个业务架构是否清晰、三流是否一致。别为了省事,给自己埋下退税被拒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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