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0模式,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保税备货模式"或"国内海外仓模式"——先把货批量备到综合保税区,有订单后再从保税仓以包裹形式发往海外。
那么,1210到底怎么退税?需要哪些资料?有什么坑?今天一次讲清楚。
01
1210退税的核心逻辑
很多人以为1210退税就是"1210报关出口——退税",但实际操作中,1210出口退税走的是"0110+1210"的组合报关方式。
为什么是两段?
因为1210模式中,货物是"先备货、后销售":
第一段(入区): 货物从国内工厂批量进入综合保税区,按0110一般贸易方式报关,生成《出口货物报关单》
第二段(出区): 货物从保税仓以包裹形式出区发往境外,按1210方式申报,生成保税核注清单。
正常来说,综合保税区入区即可退税,但各地税局在实际审核时,通常要求货物实际离境后,提供进保税区的0110报关单 + 出口时的保税核注清单以及物流单据,方能申请退税。
02
1210适合什么样的业务?
有没有做独立站的?1210适合前端可以拿到发票,备货进保税区,以包裹的方式发给境外客户。
03
1210首单退税的核心资料
核心单证组合:0110报关单(进保税区)+ 保税核准清单(进出口)+ 香港六联单
0110报关单: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时申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需与申请退税单位名称一致
保税核准清单(进出口):货物出保税区时生成的保税核注清单,是证明货物实际出区离境的关键凭证
香港六联单(司机纸):货物从深圳等口岸运往香港时的运输单证,是证明货物实际离境的物流佐证
订单替代交易合同,其他单证资料参照0110单证要求。
注意: 各地税局首单退税资料略有差异,提交前一定要去所属税局领取首退材料清单进行二次核对,查漏补缺。
04
1210退税的难点与注意事项
难点一:各地税局口径不一
虽然理论上"综合保税区入区即可退税",但部分税局对1210退税审核较严,要求货物实际离境后才能退税。
如果税局不认可入区即退税,企业需要等货物实际销售并离境后,提供出区的保税核注清单和物流单据,才能申请退税。
难点二:成本考量
走1210模式需要找到有1210资质的货代服务商,且货代对发货量有要求 。同时,货物放在保税仓会产生仓储成本,周末物流时效也受限。
难点三:首单退税核查严格
首次申请出口退税时,税局会上门核查,重点检查:
经营场地是否真实(门牌号、公司招牌、人员办公情况)
采购、销售、物流链条是否完整
备案单证是否齐全
资金流(付款、收汇)是否匹配
一句话总结:
1210保税仓模式退税,核心是"0110入区报关单 + 保税核准清单 + 离境物流单据"三件套 。不管走哪条路,采购发票、出口报关单、物流轨迹、收汇记录这四件事,缺一不可,必须提前规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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