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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200万,招聘10个人,成立工作室,认证欧易币安U商,6.6元买入、6.7元卖出,7万元赚1000元,违法吗?

投200万,招聘10个人,成立工作室,认证欧易币安U商,6.6元买入、6.7元卖出,7万元赚1000元,违法吗? 吴恩祥律师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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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采取公司化、团队化、长期化方式经营,刑事风险会明显放大。

投200万,招聘10个人

成立工作室

认证欧易币安U商

违法吗?

最近,有人向我咨询:“吴律师,我准备投入200万元,注册一家公司,租一个办公室,招聘10名员工,再到欧易、币安缴纳保证金,认证成为平台U商。公司统一接单、统一审核、统一收付款,通过买卖USDT赚取差价,这样经营违法吗?”


他的盈利模式看起来并不复杂:按照6.6元买入USDT,再以6.7元卖出,每枚U赚0.1元。7万元资金周转一轮,理论差价大约为1000元。


员工之间也有明确分工:有人负责平台接单,有人负责KYC审核,有人添加客户微信,有人负责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收款,还有人负责向客户指定地址转U。在他看来,这已经是一套比较“正规”的商业模式:有公司、有办公室、有员工、有平台认证,而且福建、广东等地也有人这样做了好几年。那么,这门生意违法吗?


先说结论:从监管层面看,注册公司、租办公室、招聘员工以及通过平台认证,都不能把境内人民币与USDT之间的兑换业务变成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从刑事层面看,监管文件将相关业务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并不意味着只要做过U商就必然构成犯罪。但一旦采取公司化、团队化、长期化方式经营,刑事风险会明显放大


作者:上海吴恩祥律师团队

微信:13761371622


平台认证不是金融牌照

营业执照也不是“护身符”



很多准备做U商的人,最容易陷入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我通过了欧易、币安的U商认证,所以这项业务是经过审核的。”

第二个误区是:“我注册了公司,有营业执照,所以属于合法经营。”


但这两个手续解决的根本不是同一个问题。平台U商认证,只能说明经营者符合平台内部设定的保证金、交易量、身份审核等条件。它不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行政许可,更不是在境内经营人民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的牌照。同样,注册一家科技公司、贸易公司或者咨询公司,也只能证明公司依法成立,并不代表公司可以经营任何想经营的业务。市场主体登记资格,不等于特殊金融业务经营资格。


更直接地说:你可以注册一家公司,但不能因为营业执照上写了“科技服务”“信息咨询”或者“贸易服务”,就长期、大规模地从事人民币与USDT之间的兑换。


2021年的旧通知废止

不代表虚拟货币政策放开



2026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即银发〔2026〕42号文。新通知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以及提供信息中介、定价等服务,属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一律严格禁止、依法取缔。同时,42号文规定,2021年发布的银发〔2021〕237号文自新通知施行之日起废止。这里需要特别提醒:旧通知废止,不是监管政策放开,而是由新的监管文件进行替代。新规并没有否定此前对境内虚拟货币兑换业务的禁止性政策。


因此,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2021年的通知已经废止,所以现在做U商合法了。”恰恰相反,2026年的新通知再次明确:境内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继续采取禁止性监管政策。


但是监管禁止,不等于只要买卖USDT就一定构成犯罪!


这里也要避免走向另外一个极端。监管文件明确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不意味着只要个人买过、卖过USDT,就可以直接按照刑事犯罪处理。行政监管上的禁止,与刑法上的定罪处罚,不能简单画等号。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仍然需要结合具体案件判断,包括:交易对象是谁、人民币资金从哪里来、USDT最终转给谁、经营者是否知道资金异常、是否发现风险后仍继续交易、是否帮助他人转移、转换犯罪所得、是否利用虚拟货币完成非法外汇兑换、以及交易规模、持续时间、获利方式和人员分工等。


所以,刑事案件真正要解决的不是:“你是不是U商?”而是:你具体帮助谁完成了什么样的资金流转,你对资金性质知道多少。


个人偶尔交易

与工作室性质完全不同

个人偶尔买卖几笔USDT,和投入200万元、招聘10个人、长期经营U商工作室,风险显然不在同一个层级。


工作室通常具有以下特征:有固定办公场所、有稳定资金规模、有明确人员分工、有统一交易流程、有大量不特定客户、长期、高频收取人民币并转出USDT、持续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经营。在这种模式下,办案机关审查的往往不再是某一笔孤立交易,而是整套经营模式。


例如:谁制定交易规则、谁决定是否降低KYC标准、谁提供收款银行卡、谁控制平台账户和USDT钱包、谁负责处理冻结、投诉和异常订单、谁分配利润和员工提成?


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负责人、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普通员工的责任认定。经营规模越大,接触诈骗、网络赌博以及其他异常资金的概率越高;人员越多,内部风控越难真正落实。


                                 风险

1

赃款

真正危险的不是USDT,而是客户支付的人民币!

很多U商认为:“我只是正常收人民币、转USDT,客户的钱从哪里来,与我没有关系。”

但在刑事案件中,这种解释未必能够成立。

如果客户支付的人民币来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或者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资金异常,仍然帮助对方收款、买U、转U,就可能面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风险。

2025年8月施行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司法解释明确,“明知”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应当结合行为人接触的信息、经手资金的情况、交易方式、账户异常、职业经历、与上游人员的关系以及供述辩解等因素综合判断。司法解释同时强调,应当严格依法认定明知,慎用推定,不能仅凭银行卡涉案或者资金异常,就不加区分地认定犯罪。

这意味着:一笔交易收到涉诈资金,不等于U商和所有员工必然构成犯罪;但在明显异常的情况下继续交易,也不能仅用“平台订单”“正常买卖”进行辩解。


2

换汇

利用USDT帮助人民币与外币兑换,还可能涉及非法经营风险!


还有一种经营模式容易被忽视。部分U商表面上买卖USDT,实际上帮助客户完成:境内收取人民币、境外支付美元、港币或者其他外币、境内外资金分别流转。最终通过USDT实现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价值转换。这种模式通常被称为跨境“对敲”。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指出,人民币和外币虽然没有在物理上直接跨境流动,但通过境内支付人民币、境外支付外币实现价值转换,实质上可能属于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相关典型案件中已经出现利用虚拟货币作为媒介进行非法买卖外汇的情形。


因此,如果工作室不仅做人民币与USDT兑换,还帮助客户完成境内外资金闭环,风险将进一步增加。


3

员工涉案

如果公司统一提供客户,统一制定价格,统一安排收款,统一控制平台账户和钱包地址,再要求员工使用个人账户完成资金收付,这些账户可能被认定为整套经营体系的一部分。一旦其中一张银行卡收到涉诈资金,可能出现:员工银行卡被冻结、其他关联账户被扩线查询、手机、电脑被扣押或者检查、平台账户、钱包地址和链上记录被调取、公司内部群聊、培训材料和财务记录被固定、负责人、财务、接单人员和实际转U人员分别接受调查。


当然,公司有一名员工涉案,不代表10名员工必然全部构成共同犯罪。


刑事责任仍然应当落实到个人:是否明知资金异常、具体参与了哪些交易、是否实际控制涉案账户、是否从涉案交易中获利、在团队中处于什么地位、发挥什么作用。


哪些情况易被认定“明知”

在实际案件中,办案机关通常会重点审查以下情况:客户付款人与平台下单人明显不一致、客户频繁使用不同人员的银行卡付款、同一订单由多人拆分转账、客户要求不核验身份或者绕开平台交易、银行卡已经被冻结,仍然更换账户继续收款、收到银行、平台或者公安机关风险提示后仍继续交易、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正常市场价格、客户反复催促快速转U,不关心价格和手续费、公司内部要求员工“只看到账,不问来源”、为了避免冻结,频繁更换银行卡、微信或者支付宝账户。


尤其是公司内部聊天记录。如果聊天中出现:“付款人不是本人也可以做。”

“卡被冻结就换一张继续收。”

“这个客户虽然有风险,但利润高。”

“收到反诈电话不要接。”

“平台申诉时统一按照这个说法回复。”


这些内容,很可能成为判断负责人和员工主观认识的重要证据。


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已经出现利用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涉诈人民币购买为虚拟货币后转入指定地址,最终被认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案件认定“明知”时,重点审查了聊天记录、资金流向以及具体操作方式。


如果被查,投入的200万元会不会全部被没收?

这是U商最关心的问题之一。需要明确的是:不能因为某一笔交易涉案,就当然把公司全部历史流水认定为犯罪金额,也不能不加区分地把200万元本金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


刑事案件中,应当区分:合法来源的经营本金、与具体犯罪事实有关的涉案资金、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利润、用于实施犯罪的本人财物、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的合法财产。


侦查阶段,为查明资金来源和流向,相关账户和资金可能先被整体冻结或者扣押。但是,侦查阶段的冻结、扣押,并不等于最终全部追缴或者没收。


最终处理仍然需要根据每一笔交易的资金来源、流向、交易对象、主观明知以及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关联程度分别认定。


真正危险的是:如果办案机关根据公司经营记录、人员分工、聊天内容、账户使用方式和资金流向,认定这套工作室长期、持续从事的就是帮助他人转移或者转换犯罪资金,那么与相关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资金、利润以及用于犯罪的本人财物,都可能面临追缴或者没收。


                           写在最后

投入200万元,招聘10个人,租办公室,认证欧易、币安U商。从形式上看,这是一家公司;从经营者角度看,这是一门赚取差价的生意;但从监管和刑事风险角度看,它可能是一套长期、高频、大规模的人民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体系。也会因为一个员工的一笔异常交易,可能让整个团队、几十张账户以及整套经营模式,一起进入刑事调查。


作者简介


吴恩祥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与银行卡解冻

上海博和汉商律所执业律师。

刑事辩护:礼品卡涉刑、OTC涉帮信罪、掩隐罪、非法经营罪,或洗钱跑分等经济类犯罪。

银行卡解冻:交易USDT、比特币导致银行卡冻结申诉解冻。或网赌、外贸外汇、第三方换汇导致银行卡冻结申诉解冻。

在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小红书、知乎上科普法律,目前累计5亿播放量。

联系我们:1376137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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