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刘子佳、宋锦微代理的北京西城分家析产纠纷案,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冠领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被告)的合法财产权益。
冠领律师何明亮、实习律师秦泰裕代理的广东广州服务合同纠纷案,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裁决书》,裁决对方公司返还委托人7.7万服务费。
冠领律师唐小敏代理的四川成都劳动争议案,经由四川省某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被告于2026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委托人)7.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求。
冠领律师单元华、实习律师罗煜代理的北京昌平劳动纠纷案,经由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裁决书》,裁决对方公司支付委托人少发工资、未休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共计7.3万元。
冠领律师贾煜代理的江苏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经由江苏省某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医院承担50%的责任,判令其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冠领律师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原告)的合法权益。
冠领律师姜鹏代理的北京海淀排除妨害纠纷案,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冠领律师张兵代理的广东深圳健康权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一限期向原告(委托人)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并驳回被告二的全部反诉请求。
冠领律师斯初、盛文代理的上海奉贤服务合同纠纷案,经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原告与被告的协议书解除,被告限期返还原告(委托人)服务费6万元。
冠领律师林欢代理的广东深圳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10日内向原告(委托人)支付折价款5万余元。
冠领律师梁财、王文谷代理的广东深圳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向原告(委托人)支付款项5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冠领律师马帅帅代理的广东深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向原告(委托人)支付工程款2万元及逾期利息。
冠领律师欧超杰代理的广东广州相邻关系纠纷案,经由广东省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14名被告限期拆除案涉电梯门前的金属门(含门框),并共同向原告(委托人)支付补偿金。
冠领律师李斌、张庆丽代理的福建福州赠与合同纠纷案,经由福建省福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应于10日内向原告(委托人)返还2万元。
冠领律师刘殿南代理的浙江绍兴行政赔偿纠纷案,经由绍兴市某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行政调解笔录》,街道办当场向委托人打款80万作为误拆赔偿。此外,原有的186万补偿、1.5万奖励也在15天后如期到账。
冠领律师赵国栋、汪节代理的河南周口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案,经由河南省某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县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确认乡行政机关逾期未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对委托人提出的赔偿申请进行处理。
冠领律师段飞翔、实习律师张晓青代理的陕西咸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案,经由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行政机关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一审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与行政复议决定。
冠领律师龚梦、白婧萱代理的浙江宁波强拆房屋或设施案,经由宁波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有关部门对案涉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丁焕杰代理的湖北襄阳强制清除地上物案,经由湖北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委托人)承包的案涉林地进行强制清除地上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丁焕杰代理的福建泉州行政赔偿案,经由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判决为被告限期赔偿原告(委托人)各项财产损失合计25万余元。
冠领律师杨权代理的浙江金华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经由浙江省金华市某人民政府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相关部门限期对申请人(委托人)提交的《履行对村委会监督改正职责申请书》作出处理。
冠领律师郭玉代理的吉林辽源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经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冠领律师周威、郭玉代理的辽宁大连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案,经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被告限期对原告(委托人)提出的补偿事宜依法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冠领律师卢显颖、任瑞环代理的广东肇庆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经由广东省某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委托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冠领律师沈宏梅代理的广东韶关涉嫌诈骗罪案,经由广东省韶关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通知书》,认定嫌疑人(委托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公安机关随后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冠领律师刘茗轩代理的广东广州涉嫌职务侵占罪案,经由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委托人不起诉。
冠领律师赖瑜代理的广东清远涉嫌非法采矿罪案,经由广东省清远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处委托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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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朱晋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