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作为广州实体经济的主战场和科技创新主引擎,广州先进制造业在新型显示、集成电路、智能装备等领域形成了强劲的产业竞争力。为精准匹配先进制造业扩产、研发、出口全链条涉税需求,广州税务发布了《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合规经营税收指导手册》,推出行业专属政策直达、全流程线上办税、“一企一策”定制辅导等配套服务。本期“营在广州”,我们就聚焦先进制造企业普遍关心的合规申报要点与政策热点,为大家送上合规申报实用指南。
(一)增值税加计抵减
政策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二)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内容: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三)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
政策内容: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从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从2023年1月1日起,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
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否同时适用?
企业今年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资格到期了,但还没重新申请认定,可以继续适用低税率优惠吗?
哪些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有什么注意事项?
杉金光电集团是全球偏光片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通过并购LG偏光片业务,补齐了中国显示产业短板。杉金光电(广州)有限公司自投产以来,陆续购置偏光片卷材生产线、污染防治辅助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全年研发持续保持高投入状态。
财务负责人金恩希表示:“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围绕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为我们开展合规申报专题辅导,逐项梳理归集口径和备查资料清单,帮助我们规范完成一次性税前扣除及2025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申报工作。”她深有感触地说:“合规经营,让我们享受红利更安心、更有底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