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
七
月
十
一
处
chu shu
暑
秋风送爽已觉迟
创新研习刊
创新研习刊
2026年第9期
苏州华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产业创新研究中心
节
气
简
介
2026/08/23
处暑,即为“出暑”,是炎热离开的意思,这时三伏已过或近尾声,初秋炎热将结束。处暑的到来同时也意味着进入干支历申月的下半月。处暑是廿四节气中一个反映气候变化的节气。
从处暑开始,气温逐步走低的趋势进一步明显。元吴澄的著作《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说:“处,止也,暑气至此而止矣。”“处”是终止的意思,表示炎热即将过去,暑气将结束。处暑,七月中。处,止也。暑气至此而止矣。
本
期
目
录
2026/08/23
近期项目
最新政策
名单公示
近
期
项
目
2026/08/23
01
2026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
申请对象:申请企业须为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且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企业为2023年认定或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成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可免予申请)。认定和复核企业应符合2026年印发的《办法》有关认定标准。
申请方式: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优企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自评”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以系统导出为准)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9月20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纸质申请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
02
第五批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新区)
基本条件:
(一)在苏州高新区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苏州市绿色工厂:
1.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区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3.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4.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截止时间:10月15日前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
03
2026年度吴江区绿色工厂
基本条件:
(一)在吴江区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工厂:
1、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区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3、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4、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截止时间:9月30日前
申报通知:点击查看
04
2026年增信基金贴息资金申报的通知(吴中区)
材料清单:
(一)吴中区中小企业增信基金贷款贴息审批表(系统下载);
(二)营业执照副本;
(三)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四)贷款利息明细表(系统下载);
(五)贷款资金到账凭证;
(六)向银行归还贷款本金凭证;
(七)向银行支付利息凭证。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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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登录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参评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评价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在线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并保证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截止时间:吴江区8月2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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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6年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
申报项目:
(一)境外展会参展补贴;
(二)市级外资总部政策开办奖励;
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市进行登记注册,为具备法人独立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按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配合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财政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
5.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报一份资金申请表,不得合并申报。
(三)项目实施期:境外展会参展补贴项目实施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市级外资总部政策开办奖励政策项目实施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境外展会查询,关于印发《苏州市2025年贸易促进计划》的通知: https://commerce.suzhou.gov.cn/szsswj/tzgg/202602/f9bcfe242ac4422b97d8ceb3cd4c1128.shtml html
截止时间:境外展会参展补贴政策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市级外资总部政策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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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第二批苏州市制造业重点行业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中心
征集方向:
聚焦我市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围绕研发设计(含工业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全产业链环节,征集建设若干制造业重点行业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中心。应用赋能中心主要围绕行业内人工智能应用的共性问题和应用模式开展研究,输出共性技术服务能力及集成解决方案,重点突出技术交流、协同创新、数据治理、场景示范、服务行业等产业支撑功能,带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行业领域核心应用场景的深化拓展应用。
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须为在苏州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经营状态稳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 申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具备为企业和用户提供场地展示、会议交流、协同创新等服务能力。
3. 申报单位具有建设所申报行业人工智能应用赋能中心的技术能力、人才团队及服务经验,分别具备不少于10人的技术研发团队和10人的运营管理团队,具有不少于3项申报领域内人工智能应用赋能的案例。
4. 每家申报单位限申报1个产业方向,不支持联合申报。申报材料应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采用规范准确的表述方式,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截止时间:8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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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新
政
策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
政策摘要: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突出市场导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的实施意见》,即“江苏成果转化20条”。正文共6个方面、20条措施,附件单列22条支持政策,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途径,加快打造厚植江苏创新浓度和产业密度的科技成果转化高地。
政策全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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