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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2026年相城经开区科创领军人才计划开始申报

申报 | 2026年相城经开区科创领军人才计划开始申报 苏州华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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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助力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26年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领军人才计划,主要支持在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建造、新能源、新一代电子信息、大数据、算力经济等新经济产业领域开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的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创业领军人才

1.人才要求: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或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对于产业化程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重点项目,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适当放宽学位等申报条件限制;

2.项目要求:技术成果达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备明确市场前景及产业化潜力;

3.其他要求:尚未在经开区注册成立企业,或企业注册时间范围在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之间。申报人需为(拟)创办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持股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三、申报受理

(一)申报方式

本批次按照纸质上报的方式进行申报。请各申报人及单位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附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一般须经推荐单位初审同意后报送至经开区科技人才局。

(二)受理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9月15日-9月30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项目提交。

、扶持政策

(一)项目落地扶持

评审结果在80分(含)以上的项目立项为经开区科创领军人才。90分(含)以上、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项目落地并达到相关条件后,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项目资助。

(二)企业发展支持

1. 贷款贴息。入选经开区科创领军人才计划的企业,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若企业在当年度内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及以上,可针对其用于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及核心技术研发的中长期贷款申请贴息支持。贴息比例将根据企业完成情况,分别按照当年度实际支付利息额的30%、50%、70%进行补贴,且补贴利率标准按照实际贷款利率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的较低者为准。贴息资助总额累计上限为30万元

2. 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含幼儿园)子女优先保障在经开区内公办学校统筹就读。

五、资金安排

拨付批次及条件:

1. 工商注册并实体化运营,首次申请50%财政资助拨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经开区内租赁研发场所面积 ≥50平方米;

(2)实际缴纳社保人数≥2人;

(3)申报人现金出资≥100万元;

(4)已开展实际研发或经营活动(提供研发投入或业务合同证明)。

2. 第二批申请剩余50%财政资助拨付,需在首次拨付之日起2年内,同时达成:

(1)在经开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的职工人数不少于5人;

(2)符合下列附加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市场化股权融资实际到账300万元及以上,或自主研发投入达200万元及以上;

②单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万元及以上(贸易性收入及关联交易除外)。

满足第二批拨付条件的经开区科创领军人才企业,可优先申请经开区国资基金投资支持。

六、相关事项

1. 已获得历届阳澄湖创客大赛及“相清SHOW”系列赛奖项的人才不得申报。

2. 已获得苏州所辖各县级市、区、乡镇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

3. 对于产业化程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重点项目,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适当放宽学位等申报条件限制。

4. 申报人股权占比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占比且不含技术入股;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是指在注册资本中认缴金额最大且实收资本中实缴金额最大;申报人现金出资是指在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的货币出资;以持股公司出资的,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占股不少于20%(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认缴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认缴股权占比);申报人在出资公司100%持股,视同自然人出资;兼有自然人与持股公司出资的,申报人在申报企业折算占股不少于20%,其持股公司出资部分按照1/2进行折算,与自然人持股出资部分相加后须满足100万元的出资要求。

5. 申报人需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职务,并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

6. 申报人才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7. 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项目资金兑现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历、经历、企业团队成员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经开区科技人才局人才科 0512-69396821

附件:

1.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领军人才计划申报书

2.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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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苏州市企业服务总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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