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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五代“无烬少年”见面会彩带被指“撞款”张远“火锅鸟”,著作权方发声维权

TF五代“无烬少年”见面会彩带被指“撞款”张远“火锅鸟”,著作权方发声维权 中国知识产权报
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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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知识产权报

8月23日,华声时代(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维权声明称,“Step by 5tep:无烬少年”见面会现场所用彩带,含其形状、线条、色彩组合及整体视觉造型,与其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远》构成实质性相似,而相关方并未取得其许可。对此,B-Easy舞台演绎工作室微博发布致歉函,称已第一时间与多方供应商开展自纠自查并对相关传播内容进行处理。



  在国内演出市场,物料、标识、海报等被质疑抄袭的事件并不少见。“物料等是演出品牌的核心视觉元素,影响公众对演出品质的判断和记忆识别,一旦被认定侵权,不仅面临销毁物料、侵权赔偿等经济损失,更可能导致演出延期、品牌声誉受损,甚至影响后续演出和商业合作。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焦和平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一台大型演出,物料等看似占比甚小,却影响深远,版权保护不容忽视。



物料被指侵权







  据悉,《远》广泛用于华声时代(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艺人张远的演唱会舞美、周边物料,因形似火锅被粉丝称为“火锅鸟”。上述维权声明表示,该作品是承载艺人个人艺术表达与粉丝情感连接的核心视觉资产,而“Step by 5tep:无烬少年”见面会未经许可在公开演出中复制、使用上述彩带元素,并通过现场投放等方式向公众传播,已损害其合法权益。声明要求涉事方立即纠正侵权行为、公开致歉等。


《远》广泛用于艺人张远的演唱会舞美、周边物料 来源:微博@张远工作室


  随后,B-Easy舞台演绎工作室微博发布一封署名为长沙钧岳天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致歉函,就彩带图案一事致歉,并表示该彩带图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视觉参考、供应商设计制作、项目审核确认及现场使用等多个环节,目前,各参与方正在对设计制作过程、最终生产文件及相关权利材料进行全面核查,依法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此事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据了解,在演出市场,物料、海报等一般由外部团队设计。在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景健看来,委托设计模式下,演出方面临三类主要风险:一是如受托方交付的作品本身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演出方在演出及宣传中使用即构成侵权,若未尽合理审查义务,还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或帮助侵权;二是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由双方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此种情形下演出方虽支付了费用也可能只获得有限的使用权;三是若设计者“一稿多卖”,将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设计再授权其他演出方,会导致物料撞车、品牌识别度受损。


  焦和平也表示,此种模式下存在多种风险,如设计方擅自使用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会导致演出方被动侵权、设计者将同一设计成果先后授权多家演出方使用或引发权利冲突,还存在合同未明确著作权归属而导致后续演出方无法自主延展使用该设计的情况。


  此外,在演出市场,相关方从电商平台购买物料的情况也较为常见。对此,焦和平表示,电商平台售卖的成品设计物料,来源复杂,权属不清,其所用素材若未经原始权利人授权,则属于侵权复制品。演出方购买并使用此类物料,若用于商业演出,则构成侵权,且难以用“不知情”抗辩。李景健也表示,电商平台上销售的模板、素材、成品物料,相当部分本身就是未经授权的侵权复制品,“花钱购买”并不等于获得合法授权,许多素材仅限个人非商业使用,商业演出使用需另行取得授权。



如何防范风险







  物料、标识、海报虽小,隐藏的侵权风险却不容忽视。那么,该如何防患于未然?


对于物料等为演出方委托设计情形,焦和平建议:一是合同中明确设计方须保证所有素材均有合法授权,并约定侵权赔偿责任条款;二是明确约定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著作权自交付之日起归属于演出方;三是针对“再授权”情形,应在合同中增加排他性条款,明确设计方将该设计成果以相同或近似形式授权第三方使用的违约责任。


  “防范的核心在合同约定。”李景健提出4点建议:一是明确约定著作权归演出方所有,许可范围应覆盖现场使用、宣传传播、周边开发等全部场景,并要求交付源文件;二是设置原创保证与权利担保条款,要求设计方承诺作品系独立创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并说明素材来源;三是约定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四是针对再授权问题,应明确约定排他条款。此外,演出方还应保留设计底稿、沟通记录,履行必要的相似性检索审查义务。


  对于购买物料存在的侵权风险,焦和平表示,规避风险的关键在于优先选择定制而非成品采购,要求卖家出具所用素材的版权授权证明或原创承诺书;在采购合同中加入知识产权保证条款,明确卖方对素材合法性负责,并约定侵权时的追偿权;对批量制作的物料,建议演出方自行提供经版权审核的设计源文件交由工厂加工,从源头切断风险。


  李景健对此则表示,一是选择正规素材平台或有资质的供应商,核实其授权链条;二是仔细审查授权范围,确认许可涵盖“商业演出”这一使用场景,包括使用期限等;三是完整保存购买凭证、授权协议等,以便在纠纷中主张合法来源、减轻责任;四是对核心物料等,应直接与权利人签约或定制设计,不宜依赖平台通用素材。



共建良性生态







  物料、标识、海报等看似只是整场演出的“边角料”,实则是演出视觉识别系统的核心,贯穿于票务宣传、现场呈现、网络传播、周边衍生全链条。“尤其在社交媒体环境下,物料、海报、标识的传播范围远超现场观众,一旦涉嫌抄袭,舆情发酵速度快,对演出品牌、艺人形象和商业合作的损害远超其本身的价值;若被诉侵权,还将面临物料等下架更换、宣传返工乃至演出调整的连锁损失。”李景健表示,在裁判规则上,法院通常按照“接触+实质性相似”标准判断侵权与否,一旦认定构成侵权,判决内容一般包括停止侵权与赔偿损失。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量被侵权作品的知名度、侵权使用方式与传播范围、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


在国内演出市场日益繁荣的当下,亟待规范市场,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对此,焦和平建议,管理层面,演出组织方制定合规手册,建立常用物料等授权目录,在演出前对已制作物料等开展版权复核;合同层面,演出方应将版权审查嵌入项目全流程,委托设计阶段明确权属,采购阶段索要授权证明;观念层面,演出方应摒弃侥幸心理,强化尊重版权的合规意识。只有将版权合规从“事后灭火”前置为“事前防控”,才能推动演出市场长期良性发展。


  李景健则建议,其一,演出方应建立版权合规前置机制,把知识产权审查嵌入物料等采购、委托设计等全流程,这是成本最低的纠纷预防方式;其二,演出行业协会可牵头制定物料等设计示范合同文本和版权合规指引,推广素材正版化采购渠道;其三,设计行业应强化原创意识和留痕习惯,规范素材引用;其四,权利人也应提高权利管理意识,及时办理作品登记、保留创作证据,以便高效维权。此外,司法机关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对恶意抄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引导市场形成“原创有价、侵权担责”的良性生态。(本报记者 窦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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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标题:“Step by 5tep:无烬少年”见面会物料被指侵权——一条彩带引发的版权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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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李 倩 

责  编:孙雅曼 

审  校:冯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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