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注意到,除深圳外,广东珠海市、海南海口市等地也已明确:学校不再统一采购校服,学生可自行选购。
今年7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严禁未经集体决策选购校服。学生和家长可自主决定买不买、买几件。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以校园活动、仪容仪表等为由设置穿着门槛。
此外,《办法》明确严禁频繁更换校服款式——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一般来说,校服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文/编;阅小二
来源 | 本文源于中国青年报、南方日报、海南日报、微信公号“深圳教育”、“中国珠海发布”、“微言教育”,版权归作者所有。
声明 | 《AI速提分》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无法找到原作者,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争议需要交涉,请及时告知我们,本平台查核属实后,将于24小时内删除消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热烈欢迎关注、转发、收藏本微信平台消息。
获取更多试卷、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