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翻新手机冒充全新手机出售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孙某诉仲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江宁开发区法院)
入选南京市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21年4月3日,孙某在网购平台上仲某经营的店铺购买了某品牌幻影蓝色手机,并向店铺客服确认手机为全新。收到货三个月后,手机黑屏,无任何显示。孙某将手机送至售后维修服务中心进行故障检测。经检测,该手机实际为该品牌魅焰红色,有明显私拆私修迹象,已无维修价值。孙某与仲某多次协商未果,起诉至法院要求仲某返还手机价款并三倍支付赔偿。
法院认为:仲某明知其销售的是翻新后的旧手机,不仅在网络店铺上作为正品新机销售,且向孙某承诺手机系全新,前述行为构成欺诈,严重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判决:仲某返还孙某手机价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合计4952元。
典型意义:
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通讯工具,手机的品牌型号繁多、推陈出新较快。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缺乏专业的辨别能力,将使用后的旧手机翻新,作为全新手机销售,进而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与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负有将出售商品的质量、性能、是否为原厂原装等信息全面、真实的告知消费者的义务。本案中,仲某在网购平台的店铺上销售手机,其亦承诺是全新手机。从孙某作为普通消费者的角度理解,其购买的应是全新的、未使用的、具有正常使用性能和质量的手机,且按全新手机支付了对价。但仲某向孙某交付的是翻新手机,不仅侵害了孙某知悉手机真实情况的权利,而且该手机不具有全新手机的质量性能,侵害了孙某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仲某的行为构成欺诈,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仲某应承担惩罚性赔偿金。
法官提醒
1.谨慎选择商家,不与身份不明的主体交易。要通过正规的渠道,选择正规的商家购买产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正常途径购买产品。比如通过个人微信交流购买产品,无法识别人员真实身份,我承办的一个案件,当事人通过微信购买车铲车,货到后发现质量问题,起诉时才发现对方给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均是假的。
2.谨慎选择产品,不盲目听信宣传,避免冲动消费。有些人喜欢看直播网购,容易冲动消费。有些商家为吸引消费者购物,利用各种红包补贴、优惠满减、定金尾款等五花八门的促销规则让消费者晕头转向!提醒广大消费者看清促销规则,慎点不明链接,小心消费陷阱。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3.谨慎付款数量和方式,不将款项付至非交易对象账户。消费者要不贪小便宜,注意审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交易行为或者大幅度优惠,可能商家准备跑路,套取客户款项。大额付款尽量选择转账支付(有据可查),并查看是否为交易对象账户,避免员工私收款项,导致经营者不认可付款事实。
4.谨慎口头约定,不轻信对方口头承诺。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产品的品种、数量、材质、质量、价款等事项最好用书面形式固定证据,即使通过微信等电子证据,也要保存好沟通聊天记录。
5.谨慎预付消费,不预付大额费用。预付式消费出现的初衷一方面是让消费者享受充值优惠,另一方面有助于商家留住客源,快速回笼资金。这本该是一种双赢的模式,但近年来,文体健身、教育培训等纠纷数量暴增,就是因为预付式消费,商家跑路或者不按约定和承诺提供服务,消费者要想讨回资金非常困难。提醒消费者谨慎办卡,警惕商家“霸王条款”。
6.谨慎医疗美容消费,莫让整容变毁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越来越多的人因为陷入容貌焦虑而频频走向医美,热衷于微整形。提醒广大消费者,不可盲目轻信“无疤痕”“无痛苦”等宣传语,要注意查看医疗美容机构的资质,相关诊疗、手术人员的资质。还有消费者有特殊体质的,在选择医疗美容手术时,要慎重,否则,很容易发生医疗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已经发现多起一般美容手术中,发生严重损害后果的情况,构成严重伤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