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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案例|八年双线行政诉讼攻坚:以对方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事实为依据,排除障碍商标,超成律所成功助力钱大妈核心商标确权

客户案例|八年双线行政诉讼攻坚:以对方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事实为依据,排除障碍商标,超成律所成功助力钱大妈核心商标确权 超凡知识产权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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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确权实务中,对于成立时间较短、品牌知名度有限的初创企业而言,因无法证明“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前述条款往往难以适用。而《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作为绝对无效事由,既不受五年期间限制,亦不依赖于企业知名度——但该条款在实务中适用极少,其启动高度依赖于代理人对注册线索的敏锐捕捉和深入调查取证。

本案中,代理律师凭借敏锐的职业感知,精准锁定诉争商标申请阶段伪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关键事实,为适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条款奠定证据基础。面对行政机关和一审法院均未支持的困境,坚持通过行政诉讼程序层层推进,历经无效宣告、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抗诉等十三道程序,八年攻坚锲而不舍,最终障碍商标被宣告无效。本次案件也先后入选“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商标十大典型案例”及“湾区之光30年TOP30商标保护典型案例”。同时,通过同步启动商标新申请布局及后续驳回复审、行政诉讼程序,保留在先申请权,使得广州市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大妈公司”) “钱大妈”商标以第一顺位候补确权,品牌布局终得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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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大妈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超成律所’)代理律师团队展现出的不仅是扎实的专业能力,更是贯穿八年的战略定力与责任心。从最初精准锁定‘欺骗手段’这一非常规排障路径,到同步布局新申请保住顺位确权的先机,团队始终以终局思维规划每一步,这种‘排障+确权’统筹布局的服务方案,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专业法律服务的真正价值,品牌保护之路任重道远,我们将持续联合专业力量坚守品牌阵地,也期待更多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法律为盾护航品牌发展。” 



背景与需求

“钱大妈”作为大湾区头部社区生鲜连锁品牌,创立于2012 年,秉持“不卖隔夜肉”的经营理念,全国布局近3000家门店,连续多年入选“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在生鲜赛道拥有极高市场辨识度与庞大的消费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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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自然人雷某等四人抢先在第31类新鲜果蔬核心商品申请注册“钱大妈”商标,直接阻断钱大妈公司核心品类商标确权。受阻于品牌当时成立时间短、在先使用证据薄弱,《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及近似商标条款等常规维权方案全部碰壁,企业长期无法合法持有自有品牌商标,品牌宣传、门店扩张受到影响,品牌资产面临巨大流失风险。

超成律所解决方案

面对常规维权无路可走的僵局,超成律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凭借多年商标授权确权诉讼实战经验,跳出行业通用思维,定制“取证攻坚+双线程序+同步确权布局” 三位一体化解决方案,开辟企业商标确权全新赛道。

1.敏锐深挖线索,锁定伪造营业执照核心铁证

代理律师凭借敏锐的职业感知,捕捉到关键疑点,涉案商标为自然人在2014年申请注册,遂奔赴多地跨部门调档取证: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调取商标申请全套档案;赴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工商原始内档,逐项比对经营者信息;实地走访营业执照登记经营地址公证取证,固定无真实经营主体的客观事实。取证结果证实:四份营业执照经营者信息全部与工商登记真实主体不符,属于伪造申请材料注册商标,形成“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完整、闭环证据链,为适用《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绝对条款奠定证据基础。

2.全程序穷尽攻防,八年十三道法律程序层层推进

本案横跨八年,同步推进主线无效宣告程序,配套提交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作为辅助方案。历经异议、两轮无效、一审、二审、再审、检察院抗诉及撤销、撤销复审及后续一审、二审等合计十三道法律程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法院均以“商标存在实际使用、具备使用意图”为由维持商标注册的情况下,代理律师始终坚持法律底层逻辑,海量检索同类生效判例,在二审阶段完成颠覆性法律论证:

①确立统一裁判新标准:诉争商标后续是否实际使用、申请人有无使用意图,不得作为豁免申请阶段伪造证件欺骗行为的抗辩理由;若允许以事后使用洗白注册造假,将彻底破坏商标注册公信力,违背诚实信用基本原则;

②击穿代理机构责任转嫁抗辩:申请人作为委托方,是商标注册行为的权利享有者与责任承担主体,即便虚假材料由代理机构制作提交,申请人事前未尽审核义务、事后受让商标权益,不能以此对抗行政机关及利害关系人;申请人与代理机构的内部追责,不影响商标被无效的外部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认定涉案商标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宣告无效。

3.维权确权同步布局,实现障碍清除+商标落地双目标

在先障碍商标与钱大妈核心品牌文字构成相同、商品相同,清除障碍商标系助力钱大妈公司确权的唯一手段。在持续攻坚无效在先障碍商标的同时,提前布局多枚“钱大妈”商标新申请,分层规划驳回复审、行政诉讼保证在先申请日期,最终以第一顺位成功候补确权。

案件成果

1.核心商标确权成功,品牌布局终落地

本案成功对关键障碍商标宣告无效,清除了“钱大妈”在第31类核心商品上的确权障碍,钱大妈公司的“钱大妈”商标在第31类“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等核心商品上取得完整商标权,全国门店扩张、招商加盟、品牌宣传不再存在商标权利瑕疵,近3000家门店品牌价值得到法律兜底保障,杜绝他人攀附品牌商誉、恶意搭便车风险,助力品牌合法布局与“全球买菜”的商业愿景全面实现。

2.确立“欺骗手段”条款适用的裁判规则,提供类案司法指引

本案所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情形,在实务中较为少见,且尚无明确的法律具体适用规定。二审法院旗帜鲜明地指出:诉争商标原申请人是否具有商标使用意图及诉争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属于审查诉争商标是否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考量因素。这一裁判立场对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遏制商标注册环节的欺骗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二审法院关于“代理机构行为法律效果归属于委托人”的裁判立场,亦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借鉴。

3.震慑潜在违法者,维护商标注册公正性

本案所涉系商标申请人通过伪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行为,直接关乎国家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本案对其商标注册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能够对潜在违法者形成有效震慑,减少类似行为的发生,维护商标注册的公正性,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司法效果,同时对规范商标注册秩序、遏制虚假材料注册行为具备示范警示作用。

4.荣获双项行业权威认定,彰显专业价值与社会影响力

本案先后入选“2024年度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纳入商标十大典型案例”及“湾区之光30年TOP30商标保护典型案例”。本案先后获评两项行业权威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本案在商标保护领域的专业价值与社会影响力,亦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维权范本。

服务团队核心人员简介

刘莉莎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华商标协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

拥有十余年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经验,专注代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商标民事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累计办案超两千件,擅长疑难复杂案件策略制定、证据组织与庭审攻坚。

执业以来荣获多项行业荣誉,承办案件多次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服务阿里巴巴、五粮液、海天、碧桂园、全棉时代、洁柔等多家知名企业,并助力多件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以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客户品牌价值提供全面司法保护。


陈肖莉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二级代理人才(首批)

拥有近七年法律实务经验,执业以来专注深耕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商标民事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领域,累计代理案件逾百件。执业期间,先后为泸州老窖、剑南春、九三集团、新宝、品胜等知名企业提供商标行政确权专项服务,并深度参与五粮液等头部品牌商标维权系列案件,在多起疑难商标争议中为客户实现确权或维权目标。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响应及时的服务理念,为各类企业品牌权益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黄辉

超凡资深知识产权顾问

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二级代理人才

拥有逾十年国内外商标、专利版权全领域咨询代理及确权维权综合服务经验,累计经办业务逾万件。长期担任知识产权顾问,擅长为企业系统性搭建国内外知产布局与全流程管理方案,高效整合内外部专家资源,精准应对确权驳复、侵权预警等疑难案件。

服务麦德龙、钱大妈、欢乐家、和府捞面、兰格格、南洋迪克等知名企业,在多起核心品牌确权与维权案件中,为企业品牌权益提供有力法律保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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