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孟定清水河口岸非经营性车辆进出境秩序,提升口岸通关通行效率,严厉打击依托非经营性车辆开展的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筑牢边境监管防线,根据口岸进出境监管相关规定,结合孟定清水河口岸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本须知。
一、适用范围及备案有效期
本须知适用于所有经由孟定清水河口岸进出境的非经营性车辆,涵盖个人自用车辆、商务往来车辆、公务车辆三类车型所有非经营性进出境车辆须统一纳入“非经营性运输工具进出境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进出境管理系统”)实行电子化备案、申报管理。遵循“统一备案、线上申报、规范通行、从严监管、权责明晰”的原则,实行年度备案、单次进出境申报制度,常态化规范非经营性车辆进出境行为。
备案实行个人自行备案或委托备案两种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案方式,原则上车辆进出境备案有效期为1年,自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车辆多次进出境的,仅需线上单次进出境申报,无需重复备案;备案期满后,需重新提交材料办理车辆备案。
二、分类备案管理
(一)个人自用车辆
1.备案适用情形
长期从事中缅边境民间往来、探亲、通勤、个人事务等非经营活动的个人自有车辆,按本须知办理进出境备案手续。驾驶人员(实际驾驶车辆进出境人员)可为:车主本人、车主配偶、车主父母、车主子女、车主旁系血亲(亲兄弟姊妹)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若非本人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每人名下只能备案1辆车,若要更换备案车辆时,需将现有已备案车辆驶回国内并注销备案后,方可对更换车辆进行备案。
2.备案所需材料
(1)车辆所有人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关联驾驶员:关联驾驶员驾驶证、关联驾驶员出入境有效证件、关联驾驶员与车主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书。
(3)车辆资料:机动车行驶证、交管12123APP电子行驶证。
3.特殊车辆备案限制
(1)按揭车辆:办理备案时需提供近六个月还款记录,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进出境备案。
(2)二手过户车辆:自车辆过户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受理。
4.境外停留管理
个人自用车辆单次申报出境后,在境外最长停留时限为3个月,且必须在车辆备案有效期内返回国内。车辆超期未归且无合理理由的,车辆所属所有人将被纳入口岸出入境黑名单管理,暂停其车辆进出境备案及通行资格;经查实存在走私、违规携带货物物品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海关、边检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二)商务车辆
1.备案适用情形
企业、个体工商户用于中缅双方商务洽谈、合作对接、业务调研、合规商务交流等非营运运输活动的车辆,实行企业主体备案管理。商务用车备案,原则上一家企业名下只允许备案1辆车,确需增加备案车辆的,由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增加备案车辆数。
2.备案所需材料
(1)企业正式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
(2)车辆所属企业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关联驾驶员:关联驾驶员驾驶证、关联驾驶员与企业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书、出入境有效证件。
(4)车辆资料:机动车行驶证、交管12123APP电子行驶证。
3.特殊车辆备案限制
(1)按揭车辆:办理备案时需提供近六个月还款记录,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进出境备案。
(2)二手过户车辆:自车辆过户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受理。
4.境外停留管理
商务车辆单次申报出境后,在境外最长停留时限为3个月,且必须在车辆备案有效期内返回国内。车辆超期未归且无合理理由的,车辆所属所有人将被纳入口岸出入境黑名单管理,暂停其车辆进出境备案及通行资格;经查实存在走私、违规携带货物物品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海关、边检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5.通行管理要求
商务车辆备案主体为所属企业,企业对车辆进出境合规性、企业驾驶员行为承担主体责任。车辆每次进出境前,通过进出境管理系统完成电子申报,经口岸监管部门核验信息一致、合规无误后,方可办理通关手续。
(三)公务车辆
1.备案适用情形
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公务车辆,因公务履职、边境巡查、政务对接、应急处置等公务活动需要进出境的,适用本节管理规定。
2.备案所需材料
(1)单位正式公函(注明出入境人员以及事由、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出行时段,加盖单位公章)。
(2)车辆所属单位资料:单位负责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交管12123APP电子行驶证。
(3)关联驾驶员:关联驾驶员驾驶证、关联驾驶员与单位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书、出入境有效证件。
3.备案及通行流程
公务车辆进出境前,所属单位需提前向孟定清水河口岸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在进出境管理系统完成车辆及人员备案登记。后续每次进出境,线上提交进出境申报即可,口岸监管部门核验通过后予以通关。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
(一)合规通行要求
所有备案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备案用途、进出境事由通行,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利用非经营性车辆从事货物运输、走私、违规携带违禁物品等违法违规活动。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或逾期未检验等情况,须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备案。
(二)黑名单管理
存在车辆超期滞留境外、虚假备案、冒用他人车辆备案、申报人员与实际驾驶人员不符、违规进出境、逃避监管等行为的,将纳入口岸进出境黑名单,暂停车辆及相关责任人进出境备案资格,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孟定清水河口岸非经营性车辆进出境备案权限。
(三)违法处置
对利用非经营性车辆实施走私、跨境违规交易、携带违禁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海关、边检、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
四、附则
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孟定清水河口岸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市口岸进出境/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可向主管部门咨询对接。
重要提示:公务、商务车辆申领交管12123电子行驶证基本流程:向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公章实物、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填写申请表申领开通。
备案申报流程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车主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车辆行驶证正副本
3.驾驶员驾驶证正副本
4.车主与驾驶员通行证正副本
5.车头45°照片
6.车尾45照片
7.车身照片;
8.车架号照片(位于副驾车门处)
9.电子行驶证
10驾驶他人车辆需准备关系证明(结婚证、单位证明、户口本等)和委托书
第一步 登录“孟定清水河智慧口岸”微信小程序
1、进入小程序。
方式1: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孟定清水河智慧口岸”。
方式2: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手机号快捷登录。
点击右下角“我的”,点击登录,使用手机号快捷登录。
第二步车辆资料备案
1、进入“国内车辆资料备案”,点击右上角“新增”。
2、逐一上传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材料,并完善车主及驾驶员信息。
3、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待商务局核验之后即完成车辆备案,若备案材料有误或缺失,审核端将退回申请材料直至审核通过。
第三步车辆进出境申报
1、点击车辆进(出)境申报单,进入申报界面。
2、在申报界面中点击右上角“新增”,选择已经备案的车辆,
3、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申报。
第四步实际进出境
申报单审核通过后生成进出境二维码,提交二维码给海关监管部门核验并配合完成车辆检查即可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