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发布《贸易欺诈执法资源指南》:供应链合规成执法重点
美国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联合发布了《贸易欺诈执法资源指南》,针对供应链中各公司违反海关和贸易规定的行为明确了执法方法。同时宣布,自 2025 年 8 月成立以来,跨部门贸易欺诈工作组(TFTF)在民事和刑事追回、罚款及没收方面已累计超过 10 亿美元,强调了根据《虚假申报法》进行严格刑事起诉和民事执法的决心。该公告为业务涉及全球供应链的公司提供了几个关键要点。
一、贸易欺诈是执法工作的核心重点
司法部和国土安全部均强调,这份长达 27 页的资源指南阐述了双方“共同的执法方针和优先事项”,将贸易欺诈执法议程称为“协调一致的优先事项”,并将其编写描述为“一项前所未有的联合行动”。此外,司法部宣布在国家反欺诈执法司(NFED)下设立新的执法机构——全球贸易与商业执法科(GTCES),标志着打击贸易欺诈的决心已制度化。
GTCES 的任务重点是调查和起诉损害美国产业、逃避税收、威胁消费者健康安全、资助敌对势力、助长强迫劳动以及违反国内外贸易法律法规的刑事进口、贸易和其他欺诈行为。以往的执法行动主要针对以下类型的欺诈:
- 虚假申报欺诈
- 虚假的原产国(COO)声明和标记
- 错误的 HTS 分类
- 故意低估进口商品价格
- 反倾销/反补贴税(AD/CVD)规避
- 空壳公司欺诈
- 海关经纪人欺诈
- 退税欺诈(虚假出口申报)
- 自由贸易协定(FTA)欺诈
- 港口购物
- 利用“事先通知”和不当警示规避受管制食品监管
- 伪造产品安全或环境认证(如 CPSC/EPA 欺诈)
- 未能报告危险、缺陷产品或不良事件
- 虚假申报管制商品
- 非法木材和野生动物洗钱(违反《莱西法案》、《濒危物种法案》等)
- 进口掺假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审查范围覆盖整个供应链
司法部的贸易欺诈执法行动范围不仅限于进口商,还涵盖报关行、批发商、运输商、采购商及其他相关方。《资源指南》明确指出,企业不能以对供应链合作伙伴的欺诈行为不知情为由逃避责任。因此,企业必须评估其供应链合作伙伴的业务,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助长贸易欺诈。
三、合规应成为风险管理的核心
为降低因贸易欺诈面临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处罚风险,司法部鼓励供应链企业投资于健全且不断完善的合规措施,并将合规责任落实到高管层和董事会层面。指南建议的合规步骤包括:
- 积极审核供应链中的合规风险;
- 核实供应链合作伙伴所作的陈述;
- 避免对经济现实、市场状况或供应来源视而不见;
- 确保从一线运营到董事会层面都建立起遵守海关法律的合规文化。
四、对执法部门保持坦诚至关重要
贸易合规高度依赖于在政府表格(如 3461 表和 7501 表)上如实披露信息。指南指出,“坦诚不仅是最佳实践,也是法律要求。”在调查虚假陈述时,司法部将评估其行为是出于疏忽、鲁莽、故意无视还是蓄意犯罪,处罚程度将取决于公司的责任等级。发现潜在违规的公司应考虑向政府自愿披露,这有助于减轻罚款、处罚或执法处置。
五、企业将面临更多的举报人活动
美国司法部鼓励举报人通过其企业举报人奖励试点项目或《虚假申报法》举报可信的贸易欺诈指控。鉴于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可获得经济奖励,在整个供应链中运营的企业可能会面临更多举报,以及对其合规性和雇佣做法的更严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