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证函〔2026〕730 号
关于对保荐代表人奉某松、瞿某龙的监管函
奉某松、瞿某龙:
2022年6月27日,本所受理了湖南耐普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经查,奉某松、瞿某龙作为项目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合同约定需要安装调试或验收的,由客户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出具安装调试验收单或设备验收单,发行人在完成安装调试或验收后确认收入。经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工业泵业务部分项目的合同约定了安装调试后终验测试或试运行的条款,但发行人仍以安装调试验收单作为验收凭证,且未充分说明前述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存在不规范情形。发行人还存在物流运输时间早于发货单时间等收入确认单据不规范情形。
此外,发行人于2024年6月30日确认对某客户的收入,但该笔销售存在客户验收期明显短于该类装备平均验收期且验收后仍陆续发出配件等情形。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前述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二、未对发行人销售费用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经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以下销售费用相关内部控制不规范情形:一是部分销售费用入账依据未能反映实际资金用途。二是部分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未见佐证费用发生时间的支持性单据。三是部分销售费用入账时点不准确。四是对销售服务商开展业务的证明性材料管理不规范。保荐代表人未对发行人前述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
三、未对部分销售服务商资金流水以及销售服务商之间的关系予以审慎核查
申报文件显示,保荐代表人核查了部分销售服务商的资金流水。经查,保荐代表人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部分销售服务商付款对象存在的异常情形。此外,保荐代表人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部分销售服务商在人员任职、业务联系等方面存在密切关系的情形。
四、其他违规事实
一是保荐代表人未对研发人员认定、研发工时核算、研发活动管理等发行人研发相关内部控制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二是保荐代表人未对举报事项予以充分核实,发表的核查结论不准确。三是保荐代表人存在函证程序执行瑕疵、底稿记录不完备等情形。
保荐代表人奉某松、瞿某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决定:
对保荐代表人奉某松、瞿某龙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奉某松、瞿某龙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