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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总局公布九起“超范围宣传”典型案例,涵盖三大营销渠道

处罚!总局公布九起“超范围宣传”典型案例,涵盖三大营销渠道 商业合规观察
202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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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6年9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九起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合计罚款115万余元。

2026年9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九起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合计罚款115万余元。九起案件覆盖私域直播、微信私聊、线下体验店三大渠道涉及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普通电器等多类产品。本文从企业合规视角,拆解四类被精准打击的"冒充"模式,并梳理可落地的合规要点。

一、三种渠道、四类产品、一张罚单表

九起案件的核心事实可归纳为下表。企业法务合规部门可快速对照,判断自身业务是否触及同类风险。

渠道一:私域直播/自建平台(3起)
• 案例1·湖南享智科技——自建"有享猫"App直播,硒片宣称抑制肿瘤,炒锅宣称消炎镇痛,虚构专家背书——罚款40万元
• 案例2·苏州钟娱皓正——抖音直播间,普通食品"日月乾坤丹"宣称"起死回生",编造"祖传秘方"剧情——罚款35万元
• 案例4·建德爱利慧盛缘——自建"爱利健康直播"平台,胶原蛋白粉宣称治疗关节炎、心脏病——没收违法所得4320元、罚款10万元

渠道二:微信私聊(2起)
• 案例3·青岛泰好健康药房——微信聊天宣传药品"美洲大蠊"可抗肿瘤、抑制癌细胞,与包装标示功能不符——罚款20万元
• 案例9·灵川艾丽森养生美容中心——微信发送PPT,将标注"非医疗器械"的按摩仪宣传为可治青光眼、白内障——罚款3000元

渠道三:线下体验店(4起)
• 案例5·阳泉鑫福——氢氧机(家用电器)宣称"辅助治疗预防癌症",提供免费吸氢体验——罚款5万元
• 案例6·肇庆康轩苑——派发鸡蛋诱导到店,治疗仪宣称降血压血糖、麦片宣称降胆固醇(适用旧法)——罚款2万元
• 案例7·吴忠益圣康——消毒产品宣称可调理脑梗后遗症、近视眼等13种病症——罚款2万元
• 案例8·北京科治好丰台——高压电位治疗仪以体验名义宣传疾病治理功效,超注册范围——罚款1万元

二、四类"冒充"模式与企业红线

九起案件可归纳为四种典型的虚假宣传模式。对企业的价值在于:每一类模式都划出了一条清晰的合规红线。

(一)保健食品冒充药品

涉及案例:案例1(硒片宣称抑制肿瘤)、案例2(普通食品宣称"起死回生")、案例4(胶原蛋白粉宣称治疗关节炎、心脏病)。

红线:保健食品宣传的功能宣称必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范围内,目前共25项(如"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有助于改善睡眠"等)。超出该目录的任何功能宣称,尤其是涉及疾病治疗、预防的表述,均构成虚假宣传。"根治高血压""攻克癌症""替代胰岛素"等说辞一律违法。普通食品则不得声称任何保健功能,更不得涉及疾病治疗。

(二)药品超范围宣传

涉及案例:案例3(药品"美洲大蠊"宣传抗肿瘤、抑制癌细胞,与包装标签"功能与主治"不符)。

红线:药品的宣传内容必须以药品说明书和注册批准内容为准,不得自行添加未经批准的适应症或功效。即使是处方药在指定专业期刊上的广告,也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企业法务须建立"宣传内容-说明书-注册证"三方一致性核查机制,确保营销话术不超出注册批准范围。

(三)普通电器/消毒产品冒充医疗器械

涉及案例:案例5(氢氧机为家用电器,宣称预防癌症)、案例7(消毒产品宣称调理脑梗等13种病症)、案例9(按摩仪标注"非医疗器械",却宣称治青光眼白内障)。

红线:非医疗器械不得宣传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消毒产品与药品有本质区别,不得混淆。产品本身标注"非医疗器械"却同时在私域渠道宣传治病功效,是最典型的"自证违法"。企业销售普通电器、消毒产品、养生保健类产品时,营销话术中严禁出现"治疗""预防""调理"等涉及疾病功能的表述。

(四)医疗器械超范围宣传

涉及案例:案例6(二类医疗器械宣称超出注册范围的降血压、治失眠功效)、案例8(高压电位治疗仪宣传超出适用范围的疾病治理功效)。

红线:医疗器械的宣传须严格依照产品注册证和说明书载明的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不得通过口头宣讲、体验式推介等隐蔽手段虚构超出注册范围的治疗功效。线下体验店是最常见的违规场景——店员口头介绍、宣传视频、墙面海报中的功效表述,均须与注册证一致。

三、企业产品营销的合规要点

(一)营销话术合规

在开展任何营销宣传前,须建立"三对照"核查机制:宣传内容对照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对照产品说明书、对照法定功能目录。对于保健食品,核查是否在25项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范围内;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核查是否与注册批准的适应症/适用范围一致;对于普通食品、消毒产品、家用电器,核查是否涉及任何疾病治疗或预防功能的表述。所有直播脚本、商品详情页文案、宣传册、微信话术、PPT文件,均须经法务审核后方可发布。

(二)私域渠道合规:自建App和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

本次九起案件中有5起涉及私域渠道(自建App直播3起、微信私聊2起)。须认识到:自建App、私域直播间、微信群、朋友圈等封闭渠道的虚假宣传,与公开广告投放适用完全相同的法律标准。"私域"不改变营销行为的法律性质,反而因隐蔽性更强而成为监管重点企业应将私域营销内容纳入统一合规审查体系,不得以"私域渠道监管看不到"为由放松话术审核。

(三)线下体验店合规:口头宣讲和宣传物料同等监管

案例5、6、7、8均发生在线下体验店,违规手段包括墙面宣传照片、电脑内宣传视频、店员口头讲解、发放宣传页等。线下口头宣讲与书面宣传物料适用同等合规标准——"口头说说不留下证据"的想法是错误的。执法机关可通过现场检查(如查看电脑内视频)、消费者证言、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企业须对线下门店的以下内容进行统一管控:墙面海报和宣传照片、店内播放的宣传视频、店员话术培训手册、发放给消费者的纸质宣传品和PPT文件。

(四)平台企业合规:法定监管义务已落地

2025年修订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平台经营者须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不正当竞争举报投诉和处置机制,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报告对入驻商家的监管义务已从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定义务提供直播、电商服务的平台企业应:在商家入驻协议中明确虚假宣传的禁止性条款和违约责任;建立内容监测机制(关键词过滤+人工巡检)。

(五)违法成本认知:新法下罚款上限提升五倍

企业须准确认知违法成本。2025年修订版将虚假宣传的罚款上限从原2019版的20万元以下提升至10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可达200万元并可吊销营业执照。本次九起案件罚款从3000元到40万元不等,均属一般情节,尚未触及100万元的普通情节上限,更未触及"情节严重"的100万-200万元档次。企业不应以本次罚款金额较低推断执法力度有限——对于规模更大、受众更广、持续时间更长的虚假宣传行为,执法机关保留了大幅升级处罚的空间。

引用来源

  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九起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026年9月2日)。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官网,https://www.samr.gov.cn/xw/zj/art/2026/art_159a263330fa43009de93d52287101a2.html
  2. 新华社《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养老服务领域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026年9月2日)。来源:中国网,https://big5.china.com.cn/gate/big5/news.china.com.cn/2026-09/01/content_118673705.shtml
  3. 中国消费者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坑老"典型案例!涉及"有享猫""科治好"等》(2026年9月3日)。来源:网易,https://www.163.com/dy/article/L5TEJLLJ0512AKQV.html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6月27日第二次修订,2025年10月15日施行),第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来源: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c2/c30834/202506/t20250627_446247.html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第八条、第二十条(案例6适用)。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https://flk.npc.gov.cn/
  6. 中国政府网《直面网络经营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完成修订》(2025年6月27日)。来源: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6/content_7029689.htm

本文内容基于公开信息整理分析。法律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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